20世纪九十年代,芬兰政府在实施地方分权后,教育部1994年决定改革高等教育拨款制,主要是把权利从教育部转给大学。改革分3部分:基本预算、项目预算、以工作成绩为基础的预算。这3部分占全部预算的90%。另一部分是基于年度水平,如硕士和博士生毕业人数、工资和其他必要开支。这些数字由大学在下一个3年工作计划中提出,由教育部讨论和确认。基本预算以大学各类数字为基础,项目预算是根据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工作成绩为基础的预算虽然仅占大学年度预算的2%—5%,但这笔经费的使用完全取决于大学。
教育部委托高等教育理事会在1994—1995、1995—1996、1996—1997年、1997—1998年度4次评选了“高质量教育单位”(UnitsofHighQualityEducation),但各方面反映不一。为使组织评选和评估芬兰高等院校“高质量教育单位”的工作更客观、更科学,1995年底由教育部拨款,成立了芬兰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FinnishHigherEducationEvaluationCouncil,缩写为FINHEEC)。该委员会独立于高等教育行政机构和高等院校,由教育部任命5名大学代表、3名技术学院代表、2名贸易工业代表和2名学生代表共12人组成。1991年芬兰政府批准建立技术学院建制,目的在于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水平,使其高等教育体系更趋合理化。为评估申请建立技术学院资格,教育部还批准成立资格分委员会,并任命了10名分委员会成员。根据高等教育改革的要求,1998年教育部又批准FINHEEC成立了专业课程学分委员会,由委员和副委员各14名组成。
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成立后,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制定评选标准,并提出1999—2000年“高质量教育单位”的建议名单。1998年FINHEEC订出评选和评估标准,并从39个申请单位中遴选出18个,向教育部建议作为1999—2000年“高质量教育单位”。委员会规定评选“高质量教育单位”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方法及技术手段,重视教育和研究的结合,激励教育发展和创新,同时给予经费奖励。
2000年又评选了20个作为2001—2003年的“高质量教育单位”,这些单位分布在10所大学,赫尔辛基大学、奥鲁大学各占4个。为鼓励更多的教学单位参与竞争,每个单位只能连续两次被评为“高质量教育单位”,奥鲁大学的数学科学系就面临此项挑战。2001—2003年教育部给20个“高质量教育单位”拨款4000万芬兰马克,每年1333万,根据每个单位所在大学的规模,可获几万至300万芬兰马克不等。如赫尔辛基大学有3万多在校学生,每个“高质量教育单位”可获300万芬兰马克的经费,由学校决定如何分配和使用这笔经费,不限于给“高质量教育单位”。
1999年和2000年以工作成绩为基础的预算,其评判标准包括了“高质量教育单位”、卓越研究中心(CenterofExcellences)、国际化和毕业生就业比例等综合指标。评估委员会由芬兰和外国专家组成,7分为满分。例如:2000年赫尔辛基大学亚非研究所得6分,获80万芬兰马克资金并增加两个讲师名额;对于文科教学来说,这是一笔可观的经费。
评估专家由学校向FINHEEC推荐,一般请一位外国专家参加评估工作。根据FINHEEC的调查,90%的高校愿意按国际标准进行评估。
FINHEEC和北欧4国、欧洲均有高等教育评估的交流与合作。
芬兰高等教育评估理事会虽然仅成立了5年多,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支持下,根据高等教育改革的特点和需要,进行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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