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申请人须出具经国家“学位中心”认证的文凭
晨报讯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近日表示,要求中国赴加拿大留学或移民申请者提供的学历或学位,必须经由北京的“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此外,移民部已经通过一项新的法例,对发现持有假学历、假文凭的申请人者,处以2年之内不准入境的惩罚。
移民部在通告中指出,所有中国申请人在提交自己的学历文凭时,仅有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文件还不够,必须还有经北京的“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过的文件,并且移民申请人不必提交本人所有的学历文凭文件,只需要提交自己的最高学历文凭文件即可。
记者在采访北京“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评估所所长王战军时了解到,“学位中心”在1999年就开始和加拿大驻华使馆在学位、学历认证方面建立工作关系。当时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曾做过一个“试验”:要求一部分已经把学历和学位证明递交给加拿大大使馆的申请人,重新将学历和学位递交给“学位中心”进行认证,结果有17%的申请人撤销了原先的申请。之后,加拿大使馆和“学位中心”签订了协议:所有赴加申请人的学历、学位都必须经过“学位中心”的认证,该规定将扩大到全国的范围。(记者王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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