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晨报报道:获得一张洋文凭是不少留学者出国的目的之一,越来越多的学生和家长对于出国留学的期望已经不仅仅停留在只要拿张洋文凭就行的层面上,而是更加看重这张文凭的含金量———学校的知名度、办学质量、学科就业前景,国际认可程度等等。
由于各国教育制度、学位授予办法及学位名称不尽相同,国内众多用人单位对外国教育及学位制度缺乏了解,难以确认外国教育机构颁发证书的真伪和层次,致使一些留学回国 人员迟迟不能落实工作单位或者虽已就职,但在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方面遇到问题。同时,伴随着高学历、高学位人才越来越走俏,社会上也出现了不少伪造国内外学位、学历证书的现象。
海归派增多,用人单位不再单纯迷信洋文凭,而更加注重海归派的真材实料,一些单位对于洋文凭也要求进行认证,以防拿着“克莱登”文凭的东郭先生滥竽充数。国外的院校那么多,能进入人尽皆知的国外名校的学生凤毛麟角,而大部分学生和家长对国外院校情况的掌握非常有限,要去国外普通的院校留学更多时候是在中介的指导下了解和选择学校,假如遇上不负责的中介,天花乱坠地吹嘘所推荐的学校,学生和家长也无从考证,因此在申请出国留学之前对所去学校的文凭是否在国内获得认可,是否是正规的学校,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也很重要。在办理出国留学手续的时候,国外院校录取学生、使领馆办理签证都需要申请人提供成绩单、学位、学历的公证书,以确认申请人文凭的真实性。有些国家甚至开始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机构进行文凭认证以防作假。于是,对于洋文凭和本土文凭认证的机构其重要性突现出来,掂一掂文凭的含金量,好让准备留学的人、留学归来的人心中有数。
认证洋文凭
据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在公布国外获得认证的院校名单,其目的是为防止国外资质低劣的院校和跨国皮包公司的招摇撞骗,同时保护我国自费出国留学生的利益,今后还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国外有信誉、并经所在国政府批准的院校名单。目前,该中心已经公布了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南非、奥地利、日本等国符合要求的院校名单,还将公布英国、法国、德国等国的高校名单。这些院校都经过所在国批准,具有学位教育资格,所颁发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都被所在国政府和相关机构认可。此外还将公布经各国教育机构批准和认可的具有办学资格的语言学校、职业学校和技术学校名单。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学历、学位证书。2、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国外学位证书。3、经省、直辖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士学位以下(不含学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毕业文凭。目前认证服务受理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爱尔兰、法国、德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意大利、丹麦、瑞士、瑞典、芬兰、挪威、南非、日本、新加坡、印度、蒙古、朝鲜、韩国、泰国、马来西亚、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
1.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本人护照;·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
2.中外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
·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实习经历者提供);
·所获合作办学学位证书或毕业文凭;·合作办学学习成绩单;
·由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如无说明均须提供为原件3.申请者,可持上述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申请,填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申请表》,申请人一般可在递交材料齐全并经翻译后十五个工作日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书》,特殊情况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或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认证本土文凭
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进行学位认证咨询工作。认证咨询的范围内容有:各级学位的认证咨询;各级高等学历的认证咨询;高等院校课程成绩单的认证咨询;有关学位、高等教育学历的政策咨询服务。
怎么申请学位认证
·申请者可直接到该中心或通过信函等方式提出认证申请。
·申请者须填写《中国学位认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中英文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若需要备份认证报告,则证书和中英文成绩单复印件的份数按备份数相应增加。
·不做学习成绩单认证者,不必提供中英文成绩单,不做英文认证报告者,不必提供英文成绩单;
·若是大使馆、移民局、香港入境事务处等机构书面通知要求认证,要附大使馆、移民局、香港入境事务处通知复印件一份。
·认证工作一般在收到认证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结果学位中心可出具相应的认证报告。
《中国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的内容包括:
·学位证书所有者是否曾获得有关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学位;
·颁发学位证书的机构是否被我国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并被批准授予相应学位。
《学习成绩单认证与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成绩单所有者是否曾在相应机构学习成绩单所列课程;
·成绩单课程是攻读哪一级学位的课程;
·成绩单所列课程及成绩是否真实;·课程成绩相当于国外同等类别课程成绩等级。
基本申请步骤如下:
·下载《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登录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仔细阅读认证咨询服务中申请程序;
·按照要求逐项填写《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
·材料准备: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学校出具的本科学习成绩单(中、英文)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两份(不做英文认证报告者,不必提供英文成绩单;不做成绩认证者,不必提供成绩单);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使馆要求学位中心认证的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不被认可的6种洋文凭
1.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3.未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所颁发的国外学位证书;
4.未经省、直辖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士学位以下(不含学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毕业文凭;
5.函授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6.非学术性国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王治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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