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即出 吉林开始退还自费留学“培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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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3/07 13:01 人民网 | ||
人民网长春3月6日电记者江山报道:记者从吉林省政府获悉,吉林省开始执行教育部关于取消原来规定交纳的自费出国留学“高等教育培养费”,已经开始为相关人员返还自费留学“培养费”。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于2002年11月1日颁布的《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有关规定,教育部不再向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尚 退费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2002年11月1日为界,其后交费的将全部退还培养费(资格审核手续费不退),10月31日前交费的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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