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一拖再拖 留学合同日期也藏“猫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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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11/18 13:49 北京人才市场报 | |
“没想到留学中介合同日期上竟然也有猫腻!承诺6个月办成的留学,两年也没办下来!”这是东城区的薛女士在10月18日的留学说明会上对记者说的话。她在两年前与一家留学中介签订委托合同时,没有把最迟什么时候办出国写进合同,也没注意到合同第六条的内容:“留学方知道学校的注册时间和使馆的签证时间可能比预计的延长,留学方同意不因此提出退费”,结果在追索中介费时有苦难言。 薛小姐在前年3月份与北京市某留学中介签订了赴加拿大的留学合同。当时她问该中介什么时候能办出去,得到的回答是六、七个月就能办下来,可惜,她没能把该承诺让中介方写进合同中去。薛小姐心想6个月时间也不长,正好趁这段时间好好补补外语,于是当时就交了5500元的中介费。当时该中介拿出的是一份已打印好了的格式合同,其中第六条这样写道:留学方知道学校的注册时间和使馆的签证时间可能比预计的延长,留学方同意不因此提出退费。在这一点上与薛小姐得到的6个月的承诺就有矛盾了。在这里的“可能延长”是延长多长时间?有没有一个底线?没有写。如果延长到一年、二年,会给消费者造成多大损失!过了一段时间,薛小姐去问中介还需要多久能办下来,这次得到的答复是8个月,第二次去问,又说一年才能办下来,可是一年到了,再去催问说是夏天能办下来,可是夏天到了还没有动静,再去追问竟回答说还得再等6个月也说不准——一次又一次的推脱让薛女士彻底失望。于是薛女士提出退回中介费,不办了。可是这次得到的答复是,你要退钱可以,但你得写退约申请书,书面上必须写上要求只退4000元,还得等2个月以后才能给。无奈之下她来到市消协,在消协的帮助下追回了中介费。市消协提醒准备出国留学的学生:在签订出国合同时,一定要慎重,不公平的格式合同一定不要签,一定要把中介何时能办妥的承诺落实到纸面上,并把违约责任写清楚。(本报记者张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