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06年法国新移民法基本精神概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 15:00 法国教育国际协作署
2006年7月,法国议会通过了一项关于外国移民与融入法国的新法律。此项法律所包含的多项新措施会使中国学生感兴趣。 需要明确的是关于实施此项法律具体措施的法令尚未通过。 大学生来法将获便利 所有来法国学习大学硕士课程并持有长期学习签证的外国学生将自动获得以下居留证件: 第一年为临时居留证 第二年起为多年居留证 外国学生求学期间将允许在法国做零工,工作时间以不超过一个合法全日制岗位的60%为限,无需经过特别批准。 外国学生在法国学习结束并获得文凭后,将被允许在法国多居留六个月,以寻找或从事与学生所学专业有关的带薪工作。六个月结束后,如学生已获得一份工作或受聘承诺将被允许在法国居住工作。 拥有专业技术,有利于本国或法国繁荣的人士来法居住也将获得便利 法国将设立一项新的居留证:《优秀人才居留证》。该证件旨在接纳能够以自己的技术和才能参与法国或本人国籍所在国的经济发展以及知识、科技、文化、人文和体育传播的外国人。 《优秀人才居留证》享有以下惠利: 三年有效,区别于需要每年延长的普通临时居留证; 涵盖法国入境许可(如同入境签证),在法国和学生来源国之间的出入境都无需再办特别手续; 证件持有人可以获得家庭团聚许可,成年家庭成员可以获得有工作全权的居留证; 在入境和法国居留方面,证件持有人的权利与拥有法国国籍的人士基本相等。 《优秀人才居留证》可延长 外国学生在本国或法国结束高层次学习后,如果需要以本专业在法国寻找第一份职业,且能证明自己的高层次技术或才能,就可以向法国递交一份《优秀人才居留证》申请。 设立这项居留证的目的是让证件持有人的技术与才能在本国或法国有发展前途和作为,在其职业生涯过程中可以在法国和来源国交替居住。这相当于某种现代形式的“经济双重国籍”,服务于两个国家的繁荣,即证件持有人的来源国和接纳他的国家法国。 这项法律的第三部分是扩大和方便外国集团在法国设立机构的内部职员的流动 根据这项法律,法国将为稳定收入超过法国最低工资1.5倍的外国人设立三年有效的“外派职员”临时居留证。在证件有效期内,持有人有权自由出入法国。该证件颁发给中国在法国设立的公司或企业内部的外国工薪人员,或者法国在中国开办的公司内将派往法国的中国职员。此证件将方便持有人在工作期限内在法国或中国之间的往返。 以上措施从2007年8月26日起生效。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