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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是以大学取得的研究经费为主要标准来分配大学经费的。去年, 澳大利亚教育、科学及培训部门首次采用澳大利亚毕业生理事会(Graduate Careers Australia) 对大学毕业生的调查结果作为分配大学经费的主要标准,引起了许多大学校长的强烈不满。原因是GCA的评审标准单方面强调大学毕业生的感受,完全忽略大学在学术研究的声誉, 教职员的质素,研究生及本科生选生标准,财力资源及图书设备等多方面的综合性评审。
GCA的问卷调查是以下列七个因素来向38间公立大学毕业生查询的: 学生整体技能的提高,对教学满意程度,对大学整体满意程度,毕业后全职工作率, 继续深造率,中途停学率及学习合格率,然后依得分排列位置。由于注重学术研究的大学教职员不一定在教学方面也会出色(且往往是相反的多),及对学生的学习要求较低的老师反而会受学生欢迎,因此只能反映出学生对大学的印象分。不过,教育部长Brenda Nelson认为大学的主要功能是教学,所以应以教学成就来奖励大学。
根据这个标准,去年排名的首五间大学是: 卧龙岗大学,澳大利亚海洋学院,墨尔本大学,Swinburne科技大学及昆士兰大学。
今年,教育部把评审结果分为两大类,一类强调学生对教学的满意程度,一类强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情况,以反映出大学在培训学生的成就。结果后者与学术研究声誉高的大学较接近。
2006年政府分配给大学经费达五千四百万元。两类排名的首五间大学分别是:
分配三千万教学表现佳的首五间大学:昆士兰大学 10.424百万墨尔本大学 9.853百万卧龙岗大学 5.108百万Swinburne科技大学 3.852百万澳大利亚海洋学院 1.143百万
分配二千四百万教学成就佳的首五间大学:悉尼大学 4.950百万Monash大学 4.591百万西澳大学 2.580百万新英伦大学 2.218百万澳大利亚天主教大学 2.110百万因评审分数低而获分配大学经费最低的大学是:Charles Darwin大学,南澳大学,阿得雷德大学,中央昆士兰大学及塔士曼尼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