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简称“东方国际”)是首批经国家教育部和公安部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自费出国留学机构(教外综资认字[2000]2号)。东方国际隶属于中国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直接领导下,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坚持“服务社会、培养人才”的服务宗旨,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运作,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为项目运作建立了严格的操作规程,对服务程序进行标准化管理;坚持诚信原则,注重收费的标准化及过程的透明化。
近年来,东方国际先后与英、法、德、澳、美、加、西、阿、意、波、荷、泰、乌克兰、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千所院校建立合作,可满足从高中-博士的不同层次需求。
东方国际始终将学生利益置于首位,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2009年在这一理念的引导下东方国际重新创建了留学网站同时推出了新的口号“从东方走向国际,安心去留学。”以专业的留学服务让选择东方国际的学生安心、家长放心。
东方国际拥有一支坚定、团结、高素质、专业经验丰富的团队。工作人员均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经历,相当一批还具有国外留学的教育经历。
东方国际将始终如一地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地开拓创新,用诚信、责任心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来帮助有志出国的莘莘学子达成留学梦想,打开美好人生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