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在婚姻问题上有两股潮流,一是结婚潮,二是离婚潮,大概只有人这种动物才愿意这么折腾。2010年的10月10日,被人们称作是十全十美,图个吉利赶着结婚的人就如同长江之水,一拨拨的后浪推前浪。老美虽然搞不懂两个十放在一块有着十全十美的意境,但这一天结婚的人也老鼻子去了。没赶上这茬的,也不愁,还有个好日子,那就是2011年1月1日,图吉利的人说,这个数字象征着婚姻一生一世。
以上说的都是好事和好话,但在现实生活中,没几个人的婚姻是靠这些数字维持的。美国佬有个毛病,即使像结婚这样的大好事,脑子里却是有点灌水,还没结婚呢就得琢磨着离婚时事,真到了那一天别看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最实惠的是自己千万不能吃亏。美国人想的多,但还挺实在,所以现在美国特流行结婚前双方签署个婚前协议,省得到时候一分手说不清楚,这也算是先小人后君子。
美国婚姻律师学会最近有一份资料,说的是越来越多的美国女性和中产阶级热衷于签订婚前协议。在人们概念中,有钱人特别是男人为了防止一旦离婚财产被对方分去一半,才喜欢用婚前协议来保护自己的财富不至于一半一半第被瓜分。其实不然,现在美国的女性也热衷于签订婚前协议,这里就有说道了。因为女性可以在婚前协议上加上一条,如果男方有婚外情,男方需要付给女方赔偿费。据说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唯一宝贝女儿切尔西在结婚前就同未婚夫来上了这么一个条款,男人花心 OK,但这青春和感情的赔偿费却是一分钱不能少,而且还要是个不小的数字。现在小三多,男人又管不住裤子的拉链,所以聪明的女性在结婚前就先给自己想嫁得的男人来上一个罩门。
女人用婚前协议就能管住自己的老公不出轨么?通常是管不住的,但这白字黑字却多多少少使哪些结了婚的女人在财务上有一定的保障。人要花心,就跟那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一样,有时候是拦都拦不住。美国女性缺少中国女人哪种三从四德的品性,大多数女人也不会象日本女人那样对自己的老公在外面偷情睁一眼闭一眼。所以在美国只要已婚夫妇中有一方在外面搞了小三或是金屋藏桥,那结果多是另一半擦干眼泪,咬咬牙放个屁,然后潇洒地一挥手,再见吧朋友。
美国人结婚仪式上大多有对天发誓的一段,也可为海誓山盟,但这只是很多人那时美好的愿望。根据统计,美国结过婚的人,最终有52%是以离婚收场。而且在二婚、三婚或是更多婚的人群中,有七成以上继续离婚。人们离婚有多种因素,但婚外情却也是美国人路婚率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再看一个统计,在受访的美国已婚男人中有25%的人承认他们在婚后发生过婚外情,而已婚女性中则有17%的人承认婚后有过婚外情。看起来这个数字并不算高,但另外一个调查数据就很可怕了。美国60%的已婚男人和40%的已婚女人,结了婚后也不老实,不是包小三,就是搞二爷。而且研究还显示,不论是幸福的婚姻还是不幸福的婚姻,男人搞婚外情的比例并无太大差异。
在美国80%的婚姻曾受到婚外情的冲击,已婚男人婚后在外头采野花的在不同时期的比例从25%到75%不等。美国已婚夫妇因一方在婚后出轨还能继续维持婚姻状态的比例为35%,剩下那65%就不用说了,就两字:离婚。
这搞婚外情,男人和女人在年龄上还真有点不一样。已婚女性找二爷多发生在40岁以下,女人有时要靠青春吃饭,过了40岁虽然说半老徐娘风韵犹存,但毕竟赶不上如花似玉的年青美眉更能诱惑男人。那已婚男人什么年龄最容易出轨,调查数据告诉人们,男人在任何年龄都有可能出轨,即使七老八十了,那也是贼心不死。在调查中,有24%的已婚男人是在结婚后8到16年之内搞上婚外情。而且在婚前就有性关系的男女,即使结婚了也有许多对老朋友念念不忘,这个比例在美国有多高呢,80%。
如果说一个已婚的人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着叫做通奸,那么对异性的性幻想就更麻烦了。据调查美国已婚男人中有98%的人对自己老婆以外的女性有过性幻想,已婚女性的比例为89%,看起来在此点上男女的差别不大。所以美国人就定义了,一个已婚之人的风流韵事不仅指他与其他异性有性关系,还要包括网恋、精恋。
看到以上美国人的离婚数据,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美国的女性要结婚时热衷于签订婚前协议,最起码这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手段。但别以为美国女性热衷签订婚前协议是为了到时候捞上一大笔钱,如今不少女性的收入已超过男性,拥有的资产也比男性多。现在的美国女性不象几十年前,结了婚就是生孩子、在家看孩子。如今女性工作的人越来越多,几乎和男性平分秋色了。在收入上美国大都会地区受过高等教育的年青女性要比受过高等教育的年青男性收入高,女性小富婆日渐增多,所以女性在结婚时更要考虑如何在婚后保证自己的财产别让花心的老公给挥霍了。
有一个故事,一位80岁的老太太要第二次结婚了,但她做的第一件事是找到律师并由律师为她和未来的老公准备了一份婚前协议。这位老太太和男朋友很恩爱,但老太太还是要和他签下一纸协议,干什么呢?老太太说了,你欠下的债自己还,我的钱不会用来替你还债。这是美国女性热衷于签订婚前协议的另外一个原因,既不是为了赚钱也不是为了捞一笔,而是为了不赔钱。想想看,嫁给了一个老公,一进门发现对方身上还背负着20万美元的大学教育贷款债务,新娘子有义务要和新老公一起还这笔债么?事实上是没有这个责任的,如果婚前协议写清楚此点,新娘子还是新娘子,但却可以不必承担起还债的责任。
在美国人眼里,有八种人结婚前最值得合另一半签订换钱协议。第一种人是有钱的男人(当然有钱的女人也在此列),结婚前千万别忘了在婚前协议上写清楚你现在拥有的钱财不属于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为什么呢,冠冕堂皇的说法是,你要娶的女人是要看上你的人,而不是看上你的钱。第二种人是你的财富比你未来老婆或老公多,有了婚前协议,真到了离婚那一天,对于支付对方和孩子的抚养费,你可以有点法律上的保护,否则象老虎伍兹一下付出那么多,虽说有钱,但也伤底气。第三种人是再婚的人,再婚和头婚就是不一样,人家可能有一堆孩子,也可能欠下一屁股债。有了婚前协议,即使你这腿一登,只要是你自己的财产还是可以按照你自己的心愿想给谁就给谁,即使给第一任老婆也没啥可挑剔的。剩下几种人就不多说了,无非就是你要要娶要嫁的人欠债太多;自己拥有公司的人;有家传珍宝的人;没有收入的人;想要辞退工作、成为家庭主妇的人。总之这些人在结婚前签订婚前协议,基本上是以保护财产的角度来思量,只要两人同意并且签字,也就具备了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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