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赴日签证需要条件及材料信息(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 14:49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
日本签证费用表日本签证费用表

  外国人访问日本时均需办理日本国签证。中国(除香港、台湾)尚未成为我国免除签证的对象地区,因此中国人访问日本,不管要逗留几天都必须提前办理好签证。

  原则上,如果签证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符合要求即予以发给签证。

  1. 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2. 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3. 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4. 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条的任何一项。

  请注意根据您的护照的类型、访问日本的目的、逗留时间等,手续和所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另外、本馆的签证手续原则上需要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注)“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另外,符合以下情况者,请直接与本馆领事部签证处(电话: 010-6410-6974)联系(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 14:00-16:30)。

  1. 国费留学生

  2. 在中国长期居留的日本人的配偶的同伴签证

  另外、不住在本馆管辖地区之内者,请向所管辖的总领事馆、常驻办事处等联系。

  办理短期商务、探亲・访友签证之外的赴日签证,首先需由日本国内的邀请人(单位)在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为签证申请人办理相关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签证申请人须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动作废。申請需要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1.各在留資格所需的材料

  请注意根据在留资格种类,申请签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另外,根据签证审查的需要,有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1)所有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a)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PDF格式)

  (b)护照

  (c)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页)

  (d)暂住证或居住证明(限户籍非本馆管辖范围者)

  (e)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在留资格种类,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需提供材料需提供材料

  * 以结婚同居为目的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需要填写婚姻调查表。如果是以被抚养人身份与父母(或其一方)共同居住为目的,或是作为日本人的子孙等取得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申请,则需要填写亲属关系调查表。

  2.其他相关事宜

  (1)手续费

  200元

  (2)审查所需天数      

  签证申请材料的审查一般需要4个工作日。根据具体情况,有时可能会延长审查时间。

  3.有关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咨询单位

  (1)日本大使馆领事部(签证处)

  电话: 010-6410-6973

  传真: 010-6410-6977

  e-mail:ryoji@pk.mofa.go.jp

  (2)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网站(http://www.moj.go.jp/NYUKAN/)(只有日语版)

  全国各地的入国管理局及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