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年近七旬的王某被控以办理美国签证(微博)为由,诈骗人民币10万余元、美元6000元,昨天在东城法院受审。法官问其为何使用假名时,王某说:“我是FBI,怎么能用真名呢?”
检方指控,2005年5月至2008年6月,王某化名陈辉、杨晓明,谎称能够办理美国签证,使用虚构的美国移民(微博)律师事务所名义与他人订立书面或口头合同,收取4名被害人办理签证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美元6000元。拿到钱后,王某便不再与被害人联系。
庭上,王某被询问为什么用假名字等办理签证的广告,王某说:“我在FBI工作,怎么可以用真名字呢?”当被问及办理的签证是否合法时,王某称自己并不熟悉中国法律。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记者: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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