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拿大《国家邮报》2010年7月报道,加拿大移民[微博]审核局前法官史蒂夫·埃利斯因索取性贿赂而最终被安大略高等法院判刑18个月。2009年9月,埃利斯向申请难民资格的25岁韩国女子金姬惠表示自己的婚姻很糟糕,并暗示“如果我们暗地里把事情做了,就没事了”。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一切都被金姬惠的加拿大男友偷录下来,并最终将他告上法庭。
因为没有“性贿赂罪”,法官的裁定是埃利斯违反“移民和难民保护法”,并且“削弱了公众对加拿大移民系统的信任”。这也证明,有没有针对“性贿赂”本身的法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监督公权的法律制度的完善。本版稿件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