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侨报》报道,纽约布鲁克林某初中一华裔学生因图一时报复之快,写纸条骂同学,被校方发现后处以停学的处分,并勒令其转学。家长认为处罚过重,在听证会上请律师辩护,该生终于得以回到原来学校上课。
该华裔学生父亲刘先生(化名)表示,日前他在上班时被儿子学校通知,儿子被停课。他立即赶到学校,校长说孩子在一张纸上写满了对一位女同学报复的话,里面有很多脏话,他还把这张纸与同学传阅,传阅时被老师发现。
学校认为孩子的行为构成了对该女同学的侮辱,情节恶劣,因此,给予学监停学的纪律处分,并勒令其转学。
刘先生说,自己首先对儿子的不当行为向学校道歉。但在向儿子了解情况后,也向校方解释,儿子平时常常遭到那位女同学欺负,在言语上对他进行辱骂,儿子觉得非常窝火。
另一位同学给儿子出主意,说不过她就写出来骂她,于是儿子为了解气,图一时之快,就这么做了。他把写好的纸条给同学看时,被老师抓了个正着。
刘先生说,他恳求学校念在儿子初次犯错的份上,从轻处罚,但校方没有同意。
刘先生认为处罚太严重,并且会对儿子未来前途造成严重影响,于是在朋友的建议下,在教育局提供的听证会上请了律师进行申辩。经过律师抗辩,刘先生的儿子终于可以回到学校上课。
刘先生表示,此事给了儿子很大的教训,孩子毕竟有错在先,希望孩子从中接受教训。另一方面,也希望家长遇到学校处罚太重时,也要学着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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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学生停课处分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校长停课,校长有权给予学生1-5天停课的处分;另一种是学监停课,这是更高一级的纪律处分,学监停课可长达一年,如果被停课学生在上学第一天大于17岁,学监停课还有可能造成退学。
律师表示,纽约市规定学生有权在停课期间接受所有作业、课堂练习。校长停学,学校必须安排地点让学生继续学习,学监停学,须安排校外教学点保证学生正常学习。学生被停学,家长有权获得口头和文本说明对孩子的所有指控,也有权接受所有指控的记录证据。该信息应该翻译成家长熟悉的语言。校长停课的情况下,家长有权利要求开停课会议,学监停课必须向学生提供听证会。家长和学生也有权带一名代表或倡议律师到会议或听证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