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府举行法律讲座 私家厨房制作外卖需持执照

美华府举行法律讲座 私家厨房制作外卖需持执照
2018年04月26日 11:27 中国新闻网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当地时间4月24日,美国华盛顿特区消费者及法规事务局(DCRA)联手市长亚太裔事务办公室,举办了面向特区亚裔餐饮业者的餐厅经营相关法规讲座。DCRA表示,特区法律禁止个人使用自家厨房,做“私房菜”出售给公众,如希望成为饮食供应商,需先申请营业执照。

  在当日的讲座上,来自特区卫生局、税务局、消防与急救局,以及DCRA公司注册办公室、行政区划办公室、商业执照办公室、法规调查办公室的官员现身说法,介绍了关于公司注册、营业执照、区域划分、卫生局要求、业务规范、防火安全的法律知识。此次讲座由美国华人中餐组织支持,配有中文翻译,参与者以华人餐饮业者为主。

讲座现场。(图片来源:美国《世界日报》记者 罗晓媛 摄)讲座现场。(图片来源:美国《世界日报》记者 罗晓媛 摄)

  近年来,伴随着大华府地区华人移民的增加,对各系小吃、家乡菜肴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在自家做菜再出售的“家庭厨房”,正通过社交媒体,在大华府地区迅速发展。

  在讲座的问答环节,关于“家庭厨房”及餐车管理的疑问最多。DCRA向《世界日报》表示,特区法律禁止个人使用自家厨房做“私房菜”出售给公众。如果想成为饮食供应商,必须在合法的商业厨房完成烹饪。若无证经营或违规经营,DCRA会先进行调查,并给予10天宽限期,允许整改以符合法律规定;若仍未达标,将面临2000美元甚至更高的罚款。

  目前,在特区开办餐馆、餐车或成为饮食供应商等,首先要到DCRA完成公司或商号注册;其次,要向国税局申请雇主身份号码(EIN),再用EIN到特区税务局注册;在行政区划办公室申请使用许可证或住宅使用许可证;通过卫生局和消防局检查,即可提交基本商业执照申请。执照两年内有效,前后申请总花费为348.7美元。

  会上也提到特区近期的立法提案,建议允许从业者在非商用厨房烹饪,但事先要接受安全检查,且烹饪的食物仅限于烘焙类,或其他无需控制温度的极少数食物。鉴于法案尚未通过,DCRA建议希望成为饮食供应商或帮人烹饪家宴的从业者,先申请营业执照。

  实习编辑:孙元雪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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