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逃税将无所遁形 中国金融机构备战CRS

海外逃税将无所遁形 中国金融机构备战CRS
2018年09月06日 07:30 第一财经

  原标题:海外逃税将无所遁形,金融机构备战CRS

  作者:周艾琳

  9月1日,中国首次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CRS),在中国的反避税条款和世界经合组织(OECD)的CRS双拳出击之下,海外逃避税将无所遁形。

  值得注意的是,既然中国实施CRS,而美国又不是CRS的参与国,那么是否非美国公民将钱款都存到美国去就安全了呢?美国的FATCA法案究竟与CSR有何不同?且CSR又会对中国金融机构产生何种影响?

  CRS的美国鼻祖

  FATCA是美国在2012年通过的“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简称FATCA),2013年1月起生效,FATCA要求全球金融机构向美国通报美国人在海外的金融资料,以供美国政府查税。

  截至2014年7月份,已经有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西班牙和澳大利亚等39个国家或地区同美国就FATCA法案达成了政府间协议,另有包括中国在内的60个国家或地区与美国就协定的实质性内容达成一致。欧盟《利息税指令》和美国FATCA为OECD出台金融账户信息交换标准提供了参照。

  “美国的FATCA可以说是CSR的前世今生,”蒋成达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中国香港与美国签订该协议,而美国与中国内地签订的协议尚未生效。”

  “目前美国没加入CRS签约国,按理说,现在把钱放在美国账户里,只要美国还没有加入CRS,只要中美双方还没有正式签署FATCA的账户交换协议之前,那么FATCA和CRS都不会进行申报。短期之内,这笔财富是安全的,但是做财富安全及传承规划时,目光都不能只停留在现在,因为美国现在不参与CRS,不代表以后不会加入。此外,也不排除美国和中国将来直接签署FATCA法案,施行账户交换协议。”某离岸家族信托税务规划专家曹俊对记者表示。

  “也别以为美国的FATCA法案只针对美国的公民和绿卡持有者,非美国身份人士就可高枕无忧,事实上,早在2014年6月26日,中美就FATCA法案已经草签了互惠型的政府间信息交换协议,即中国将向美国政府提供美国公民金融账户信息,而美国则会将中国公民美国账户信息提供给中国政府。”他称。

  值得注意的是,FATCA规定,外国银行需将个人账户达5万美元以上,或企业账户余额达25万美元等具美国公民身份客户的资料向美方申报,否则在美投资收益会被课以30%重税后才能汇出。

  此外,CRS和FATCA之间也有所不同。FACAT主要影响的是在美国外有账户的美国人,美国跨国公司及缔约国外国金融机构;CRS影响的是100多个签约国的非税务居民,影响范围更为广泛。

  同时,FATCA只针对余额超过50000美元的个人账户,以及不同限制的公司账户;CRS则没有最低金额限制,存量账户、个人低净值账户按持有人的地址来确定税收居民身份(同一家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机构账户总余额不超过600万美元),个人高净值账户根据记录检索和客户经理程序来识别税收居民身份(加起来总余额超过600万美元)。

  国内金融机构枕戈待旦

  中国承诺成为第二批实施CRS的国家(地区),于2017 年1月1日实施新的账户开户程序,并于2018年9月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全球已有超过100个国家承诺实施最迟在9月实现CRS下第一次金融账户信息交换。

  目前,中国已经加入《多边税收征管公约》(MCAA)并实现配对。OECD公布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已经与超过60个国家和地区在MCAA下“配对”成功,信息自动交换关系正式被“激活”。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不乏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这样的“避税天堂”。

  CRS涉及的海外机构账户包括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资产信息则涵盖了存款账户、托管账户、现金值保险合约、年金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券收益;账户内容又包括账户及账户余额、姓名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计入该账户总额。

  综合来看,中国版CRS对国内的金融机构来说,会有不小的挑战,而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银行。

  “特别是中大型银行,它们涉及零售业务较多,因此面对的个人账户较多,尽职调查范围较大。而虽然证券和基金相对来说工作量也会大,但是毕竟外籍人士在国内购买证券、基金不一定多,所以有待验证。就保险而言,由于一般外籍人士买境内带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寿险等)比较有限,因此涉及非居民账户的机会相对较低。” 普华永道中国税务合伙人傅瑾此前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此外,中国版CRS也提及,如果金融机构可以从现有信息中进行身份确认,则无需账户持有人提供声明文件,便可自行进行申报。“这样会使得金融机构责任更重,只有在不确认账户持有人信息时才需要其提供相应的申明文件。”傅瑾认为,一些机构为了保险起见,依然会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申明文件,来降低机构所面临的风险。

  因此,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建立一定的方法可以节约时间和工作量。各大金融机构应该先分析各自产品和投资者构成,分析既定工作方法下的工作量,设计高效率的方法。并且金融机构也需要考虑如何形成监督制度,使得客户账户信息的变化能实时反映(客户身份信息改变、账户金额改变从而影响高、低净值账户的性质)。对于新开户程序的资料收集,可以通过系统改造,在原来反洗钱信息基础上丰富信息。

  此外,普华永道也表示,实质重于形式是国际税务环境不可逆转的趋势。各国税务机关联手打造了CRS个人金融信息互享,以打击国际间的不合理避税安排。而本次中国出台的新个税法,是中国税务机关在法律层面的进一步完善,以全力迎接一个个人涉税信息更为透明的新时代。因此,中国的高净值人士面临的是一个崭新的税务环境,传统税筹理念需要调整。

  实习编辑:王尧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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