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证人证词引激辩 被告律师欲排除关键证据

章莹颖案证人证词引激辩 被告律师欲排除关键证据
2019年01月23日 09:51 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章莹颖案证人证词引激辩 被告律师欲排除关键证据

  中新网1月23日电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来自中国的访问学者章莹颖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IUC)遇害案,将于2019年4月进行审理。检辩双方目前正就哪些证据应该被允许呈堂,进行激烈辩论。其中,前UIUC学生艾米丽·霍根(Emily Hogan)的证词是争辩焦点之一。

  当地时间2017年6月9日,章莹颖被绑架。当时还在UIUC攻读博士学位的霍根称,自己在巴士站附近遇到一名驾驶黑色轿车的男子,对方试图诱拐她上车。几个小时后,章莹颖被看见在离巴士站不远处,上了嫌犯克里斯滕森的黑色轿车。从此,再也没有出现。

  据香槟市当地媒体报道,霍根在当地时间2019年1月18日出庭作证时表示,自己在章案曝出几天后,在警方的嫌疑人照片中看到了克里斯滕森,感觉到了“生理反应”且“震惊”。霍根还说,她在前往警局辨认嫌犯时,还担心自己会认错人连累无辜,但当翻到6张照片中的第3张时,她确信这就是想要诱拐自己的人,“我那时的反应十分强烈,我很确定”。

  然而,在FBI探员反复询问是否确定以后,霍根又产生了犹豫,认为6张照片中的另外一人也有可能。不过最后,她还是告诉探员,自己有60%的把握,企图骗自己上车的是第3张照片中的人。

  但现在,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律师塔瑟夫(George Taseff),试图将照片指认的证词和证据都排除在2019年4月的审理之外。他认为,霍根、当时在指认现场的FBI探员、以及负责监督指认的探员证词不一致。三人在霍根花了多久时间看照片、每张照片看了多少次、怎么看照片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说法。

  塔瑟夫还表示,根据2017年1月美国司法部的备忘录,指认照片过程应该被录像,但FBI并未这样做。对此,探员在2019年1月18日作证时表示,他们当时对司法部的这份备忘录并不知情。而检方表示,FBI探员并没有以任何方式诱导或暗示霍根指认其中某张照片。探员也表示,这绝不可能,因为当时FBI和霍根都不知道,这张照片里的男子正是几周后被捕的嫌犯克里斯滕森。

  塔瑟夫也就霍根对接近她的男子的描述提出了质疑,认为她的描述非常模糊,无法与克里斯滕森扯上关系。但检方对此提出反驳,认为霍根对嫌犯车辆、穿着及作案方式(谎称自己是卧底警察)的描述,都与克里斯滕森相似。检方此前表示,有线人告诉调查人员,克里斯滕森曾说自己通过假冒卧底警察骗章莹颖上车。

  此外,2019年1月18日的庭审中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在作证大约45分钟后,负责监督照片指认的前FBI探员马丁·豪尔赫(Martin Jerge)突然晕倒在证人席上,法官沙迪德(James Shadid)因此宣布短暂休庭。

  当天的庭审后,法官并未就是否不将照片指认作为证据做出判决,但表示,他会很快就辩方的这一动议做出决定。

  克里斯滕森被控绑架并导致章莹颖死亡,但他对此并不认罪,称自己在几个街区之外让章莹颖下了车。该案的审理已经几度延期,辩方要求改换审判地点的动议也获得了通过。此外,克里斯滕森在2018年接受了精神鉴定,其律师要求结果不对外公开。

  实习编辑:涂鸿娟  责任编辑: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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