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奖学金为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被录取的新生实行如下奖励: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者,奖励10000元。
高考成绩在所在省(市、自治区)文、理、外综合成绩第一名。
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奖励5000元。
A.高考成绩进入所在省(市、自治区)前8名。
B.参加全国高中学生学科竞赛,获省(市、自治区)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计算机学科、英语一等奖的前3
名。
C.获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3.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奖励4000元。
A.广东省考生高考成绩三科:语文、英语、数学综合分超过第一批最低录取线160分及以上,其他省(市、自治
区)的前30名。
B.参加全国高中学生学科竞赛,获所在省(市、自治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计算机学科、英语一等奖第四
名及以后者。
C.获省(市、自治区)级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称号者。
4.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奖励2000元。
A.广东省考生高考成绩三科:语文、英语、数学综合分超过第一批最低录取线130分及以上,其它省(市、自治
区)高考成绩进入该省(市、自治区)第31名至80名。
B.获地(市)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称号者。
C.本校内地预科班结业成绩总评总分列本班前2名。
5.保送生如符合上述条件者可按上述标准奖励,其他类别保送生奖励1000元。
6.如新生符合多项奖励标准者,仅按最高一项给予奖励。
7.获奖学生凭获奖证书原件领取奖学金,符合第1条,第2条A、B,第3条A,第4条A项的其它省(市、自治
区)学生凭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关于学生高考名次的证明领取奖学金。
二、在读生奖学金学生入学以后勤奋努力,德、智、体全面发展,达到学校所规定的标准者,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
优异奖学金:2000元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
三、单项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研、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
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可获单项奖学金。奖金数额从几百元至几千元不
等。
四、社会奖学金社会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了各种名目的奖学金如:羊城晚报奖
学金、省侨联奖学金、彭瑞安奖学金等。奖学金数额从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
以上三项(三、四、五)奖学金获奖面占学生总人数的45%左右。
特别说明:由于高考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高考消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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