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1月MBA)
一、培养目标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宁波大学从2007年开始招收和培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宁波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是培养理论与实务并重、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土壤、反映区域经济和“宁波帮”善于经商特点的务实型高级管理人才的专门机构。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三、专业方向
01技术经济与风险管理
02企业管理创新与发展战略
03会计与审计
04知识管理与信息服务
05金融管理
四、招生人数
2011年宁波大学MBA招生计划为80人。
说明:所列“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含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计划)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文件为准,且各专业的招生数将根据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而有所变动。委托培养和自费生需缴纳学费4.8万元。录取类型和名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宁波大学属于一区招生单位。
5.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请登录宁波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nbgzb.nbedu.net.cn/。
2.现场确认地点
宁波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场确认地点由浙江省高招办指定,一般为宁波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宁波市翠柏路丰柏街7号),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六、考试
(一)初试
初试科目为2门,分别为英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为:2011年1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参考书目:《2011年MBA联考考试大纲与报考指南》、《2011年MBA联考综合能力辅导教材》、《2011年MBA联考英语辅导教材》,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
(二)复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
2.本专业综合知识
3.英语听说
复试时间一般为2011年4月份。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九、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毕业证书和学位授予
录取为我校MBA学历学位班研究生(全日制MBA),将根据工商管理硕士各学科方向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两段式培养。采用不脱产学习的方式,授课时间一般为周五、六、日,隔周上课。完成课程学习后,在MBA教育中心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完成全部课程学分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审核同意后,授予教育部统一制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0574-87600903 15058428328 朱老师:0574-87609201
电子邮箱:mba1@nbu.edu.cn 传真:0574-87609201 QQ群:114133606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11号教学楼(商学院)502室
宁波大学MBA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315211
网址:http://nbubs.nbu.edu.cn/
http://mba.n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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