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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五一”加班 四类人难获加班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4日 10:50   全景网络

  据智联招聘最新调查统计,今年“五一”期间,26.8%的人表示 “需要加班”。在这26.8%需要加班的人群中,54.5%的人表示不能得到补偿,包括补休或加班费;45.5%的人表示能够按照国家规定获得补偿。

  据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陆胤介绍,并不是所有人在休假期间加班都能获得加班工资,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值班人员等都难获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

  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 对采用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周一至周五延长工作时间及双休日加班均不能享受加班工资,只有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按照300%的标准发放加班工资。所以,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4月30日、5月2日加班无法享受加班工资,只有5月1日当天加班,才可获得300%的加班费。但不定时工作制并不能随便使用,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经劳动部门审批,否则无效。

  值班人员 通常企业职工值班与本职工作无关,或者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一般不认为是加班,因此不计发加班费。但是,考虑到劳动者的付出,企业可以提供适当的值班津贴。

  实习生 4月底,很多拿到录用通知的大学生已被安排实习。这部分人由于身份还是大学生,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实习期间与企业没有劳动关系,因此“五一”期间加班,不能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领取加班工资。

  部分兼职人员 “五一”期间,市场上活跃着大批兼职人员的身影,若兼职人员与兼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单位都应支付加班工资;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关系的,则不能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领取加班工资,只能按双方约定获取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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