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100分。
评分标准
(一)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和成绩 10分
(二)本人学士学位论文及工作经历、自学经历 10分
(三)对所选专业、研究方向的了解与本人发展设想 15分
(四)所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知识面(初试科目外) 15分
(五)计算机操作水平(应用经历及测试) 10分
(六)专业外语(英译汉) 10分
(七)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情况 10分
(八)回答问题的条理性、敏捷性、应变能力及精神心理素质 20分
二、外语口语听力面试100分。
评分标准由研究生院制定。
复试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239.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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