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入学考试办法改革,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提高复试质量,加强复试工作在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校和MBA学院为单位的两级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校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成员由纪检、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MBA学院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管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科带头人等组成。
MBA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执行我校复试办法,组织好复试各环节工作。
2. 负责MBA学院复试考核小组的组建(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导师人数应不少于四人,组长一人,组员三人或三人以上,另安排记录员一名)。
3.负责各专业复试考核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的审核。
4.负责参加复试考生的政审工作。
5.负责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参加复试考生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分数符合《中国传媒大学(微博)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以及通过我校调剂审核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时间、地点详见《中国传媒大学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时间安排》、《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四、复试原则和内容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复试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以及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三个部分。
1.复试笔试
考试时间为3小时10分钟。
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外语水平测试,考试时间30分钟。
(2)第二阶段:政治理论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30分钟。
(3)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间隔10分钟,统一收外语水平测试试卷,发放政治理论试卷。
复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水平测试占10%,政治理论笔试占90%)。
2.综合素质面试
MBA复试考核小组组织专业面试。面试情况要有记录,相关人员要认真填写《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复试考核登记表》、《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复试评分表》、《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复试统计表》,各复试考核小组面试结束,经复试考核小组讨论后,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复试成绩按学校规定时间予以公布。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须及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采用听录音资料、回答考官问题的方式。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口语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10%+政治理论笔试×90%
复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2.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90%+外语口语听力测试×10%。
3.考生总成绩采用如下的计算标准:
总成绩 = (初试成绩 /3)×60%+ 复试成绩×40%。
五、录取原则
1.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学校根据复试总体情况,下达指导性招生计划。MBA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指导性招生计划,依据报考时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给出“建议录取”或“建议不予录取”等意见,并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录取意见(同意录取或不同意录取)。
4.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完成复试过程的所有考试[复试笔试(外语水平测试、政治理论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如有一个部分缺考,则不予录取。
5.学校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6.各学院(研究院)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考生,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无异议,不予录取。
7.按照教育部要求,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我校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不做另行规定。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不予录取。
8.定向委培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签署定向委培协议书,并交至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成绩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中公布,网址为:yz.cuc.edu.cn,研招办咨询电话为:010-65779227,研招办传真为:010-65768805。此外,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577938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219。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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