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制作的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正在央视1套热播。在前天(10月19日)晚上播放的第三集《踏石留印》中,青岛日报社党委原副书记王海涛交代了他接受企业安排旅游的违纪行为,片中内容显示,万科地产卷入了一场官员行贿。
和万达一样,万科的董事长王石也曾多次提出自己坚决不行贿。
《踏石留印》中提到,青岛日报社党委原副书记王海涛交代了他接受企业安排旅游的违纪行为。王海涛说:“他们(企业)希望能够和我多接触,是希望媒体在某些方面,比如说他们出现问题的时候,在新闻上能够予以关照,就不在媒体上进行曝光了。”
纪录片中提到:
为了感谢王海涛这种关照,当地一家地产企业提出邀请他出国旅游。双方商量在2014年巴西世界杯期间,去一趟巴西和美国。王海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出国审批是非常严格的。
于是他们就想了一个规避的手段,就是通过这个地产公司,在国外的一个公司以考察项目的名义出具了一个虚假的邀请函,然后又联系旅行社,就是按照考察项目的行程提供了虚假的行程单。
而真实的行程,实际都是旅游观光,包括夜游曼哈顿、游览耶稣山等,还有在世界杯期间,观看一场半决赛。总的费用折合起来,一共每个人花费了13.3万余元,五个人一共花了60余万元,这些钱全是由企业支付。
虽然片中没有明确指出“当地一家地产企业”究竟是哪家,但背景画面中已经出现了它的名字——万科。
对此,万科在10月20日晚间紧急回应称:公司注意到关于下属企业未按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邀请官员出国考察项目的新闻报道。在该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万科就已责成相关子公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要求有关子公司深刻检查,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公司和下属企业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感谢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和批评。
此外,就在这集纪录片播放的前三天,万科又卷入了另外一宗行贿案件。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冀0203刑初84号》显示,2011年4、5月份,被告人马爱在担任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在办理唐山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和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公司2010年度企业年检业务过程中,非法收受上述三公司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30万元后,严重不负责任,未对三公司可能存在的抽逃出资行为进行调查,致使国家损失人民币1155万元罚款。
判决书还显示,万达在河北唐山的子公司,也涉嫌行贿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副局长马爱。
唐山万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彼时为唐山万达广场的项目公司。现在唐山万达公司被曝“行贿”,已经是近期万达第二次被曝行贿事件。此前,原大连市市委常委金程曾在1998年至2015年间非法接受30多家地产公司行贿,其中涉及万达。
而万科董事长王石曾多次提出自己坚决不行贿,最近一次是在今年年初世界自然基金会给他颁发“自然保护领导者卓越贡献奖”的时候,他说:
有人说,作为一个企业家,你这样做得到什么好处?我认为之所以这样做,就要有一些基本的对自己的要求,比如说万科从来不行贿。3年之前,我个人的一些生活问题引起大家的关注,大家说,你还有一个省委副书记的前岳父,你当然不用行贿了。如果是我不用行贿,我利用特权关系,得到很多好处,应该说今天我不会站在这里,不是在“秦城”,也是在省里的监狱。
王石曾多次声称坚决不行贿
在19日当天的《永远在路上》播放前一个小时,新华社发表了题为《剪除楼市毒瘤刻不容缓》的时评文章,文中指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事关这个产业的未来,一个不讲规则、充满谣言、欺诈的市场伤害的将是所有人的利益。对此,房地产市场各参与方都应有深刻认识。”
原标题:《中纪委纪录片《永远在路上》曝光万科行贿 王石曾多次称坚决不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