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植)湖北省物价局在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通报批评了省级重点(示范)公办高中洪湖市第一中学2009年、2010年两年乱收择校费370.5万元的违规行为。通报指出,洪湖一中的问题不是个别现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纠风、教育等部门加强对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湖北省物价局责令洪湖一中立即纠正价格违规行为,限期组织向学生公开清退多收的择校费,无法清退的依法全额收缴国库。
据介绍,湖北省物价局、荆州市物价局根据群众多次举报,组成联合检查组于去年12月上旬对洪湖一中2009年以来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群众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洪湖一中2009年可招“三限”择校生360人,实招468人,超计划108人;2010年可招“三限”择校生336人,实招475人,超计划139人。两年共超计划招“三限”择校生247名,乱收择校费37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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