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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9日刊发《录取书延误6个月岳阳落榜生要“说法”》一文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落榜生”郭建华上大学的延误费已由直接责任人补偿。 据岳阳市邮政局负责人介绍,在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乡铁炉村,不仅仅郭建华的大学录取通知书被延误6个多月,还有85封村民的信件同时积压在村办公室,时间长的也达半年之久。邮政局认为,根据《邮政法》及其细则规定“单位收发人员接收给据邮件时,应当认真点核无误后,在相关清单上盖章签收,收发人员对于各种邮件负有保护和及时传递的责任”,鉴于铁炉村办公室收发员周艳红是郭建华挂号录取书的签收人,因此,责任应由周及铁炉村承担。 鉴于周艳红明显失职,经铁炉村村委会决定,湖南大学衡阳分校收取郭建华的5360元入学延误费已由周艳红补偿。村里还决定周艳红歇岗3个月以观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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