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淡化身份,设岗竞聘,按岗取酬”,这是天津大学近日推出的全面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总体原则。按照这一原则,该校的全体教师和干部都将通过公平竞争,在学校设定的岗位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同为教授,由于岗位不同,每年的津贴收入将相差17倍,还将有占总数10%的落聘教师和干部转岗分流。
常务副校长王玉林教授说:“该方案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比照一流大学的水平确定基本教育规模、设置关键岗位、明确职责要求、体现优劳取酬,以期通过改革建立一种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竞争激励机制,营造一个吸引和稳定高层次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和科学研究的氛围。”
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天津大学以设岗聘任为核心,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的需要,设立了由校聘关键岗位、院聘重点岗位、基础岗位组成的3类岗位。每类岗位分为三个等级,职责包括教学、科研、校内管理公益三个方面,确定了明确的考核标准。学校和各院、所分别组成聘任审核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请等工作。学校对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严格的聘期目标管理,并按年度根据岗位聘约条款严格考核。受聘于关键岗位的人员经过l-2个聘期,考核合格并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可签订长期聘用合同。目前,天津大学已经对7个国家级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在校内外引起热烈反响。
在分配制度改革中,天津大学根据岗位聘任情况,每年自筹3000万元,在“存量保留,增量拉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即各级各类应聘者保持原有工资不变,新增岗位津贴部分拉开档次,按照3类9级岗位,以岗定酬。受聘于校聘一级关键岗位上的教师,每年的岗位津贴最多可达到5万元。
在努力推动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该校还制定了稳定和吸引青年教师、鼓励创新、鼓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有关政策。学校规定:对于取得博士学位并做出优秀成绩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应聘到7级以上岗位,全年岗位津贴可达8000元以上。在校聘关键岗位和院聘重点岗位的聘任中,要空岗10-15%“虚席以待”,利用良好的条件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对于引进的特聘教授及杰出人才,学校将按照2级岗位标准给予两年的岗位津贴补贴,两年后纳入竞聘上岗行列;根据该校“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构想,学校还将分三个层次设立“创新人才岗位”。
为更好地开发利用校内人力资源,实现人员的合理配置,在实行岗位聘任制后,该校对落聘者将实行多渠道转岗分流和妥善安置,并逐步建立与用人制度相匹配的保障体系。记者陈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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