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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之即,《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出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补充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这对正准备入学的高校学子而言,真可谓及时雨。 某种程度上,此次《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突破了原来助学贷款的许多限制,调整力度之大,将给面临学费上涨和贫困学生数量大的中国高等教育环境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从大学这个角度提出了个人信用这个挑战性的课题。 记者尤其注意到了《办法》中最后一条,从中不难看到国家为解决困难家庭学生就学的力度和决心———“各商业银行发放助学贷款,发生呆坏账,分别由各商业银行总行核实后,按实际发生额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核销。” 去年全国近万名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贷款意向为4亿元, 实际发放贷款只有65.4万元,不到贷款意向的0.2% 课题之一:求学之路“钱”挡道 一个不能否认的事实,上大学的费用是很多家庭费心考虑的问题。 今年,高校的学费又有提高。仅以北京为例,一般专业每学年的学费介于4200至5000元之间,理工科专业介于4600至5500元之间,外语、医科类专业在5000至6000元之间。北大、清华、人大等全国重点高校学费比去年上涨了1500元以上。这次学费上调可谓是历年来幅度最大的一次。 有数据显示,目前一名大学生要完成4年学业,学费加日常生活费、住宿费、书杂费以及不断增加的各种培训费,平均需要支付4万多元。 这意味着什么呢?有统计数字表明,199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5854元,而农村居民收入仅为2210元。也就是说,一个城镇居民一年的收入只够一个学生一年的学费,农村居民则要二至三人的年收入才够担负一个大学生一年的学费。这还不包括生活费。 对于这样的一个现实,近日,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SSIC)在北京、天津、广州三地对1000位学生家长做了专项问卷调查,结果是58%的被调查者表示上涨了学费承受起来有困难。 还有一点,除了学费上涨这个因素,有统计表明,目前大多数高校的贫困生约占在校生的20%左右。比如,江苏去年10月的调查中,江苏省属高校贫困学生的比例为16%左右。他们的学费和生活费,早就是个难题。 课题之二:助学贷款“难”在哪 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SSIC)的调查中同时发现,面对这个难题,有60%的被调查者表示会向亲戚、朋友借钱,以后慢慢还;更有27%的被调查者表示将考虑申请助学贷款,以解燃眉之急。 其实,为加大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力度,国家从1999年起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从去年9月新学期开学时,在全国高校较集中的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8个试点城市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全面启动。就是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通过银行贷款以利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和生活费,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对上大学的学生和家长推出的这项“贷款念书,毕业后还贷”的政策,刚一出台就获满堂喝彩。但结果呢———记者从从事该贷款的工商银行了解到,去年全国有近万名学生提出了助学贷款申请,贷款意向为4亿元,然而发放的贷款只有65.4万元,还不到贷款意向的0.2%。 据国务院科教办提供的数字表明:1999年国家准备了1亿元学生助学贷款的贴息,但真正使用了助学贷款的学生,全国只有20余个学校的2000多名学生。 据分析,受阻原因有以下一些——— 学校方面,出面担保不太合理。根据最初的协议,银行希望学校出面做学生贷款的担保人,这就意味着学生将来如果还不起贷款,责任必须由学校来承担。 银行方面,手续和程序太过复杂。银行要求贷款人提供有效、足额的担保,但需要贷款的大多是贫困生,要他们提供银行贷款所需的抵押物或质押物,几乎是不太可能;身在异地的学生想在就读地找有本地户口,有稳定收入的自然人或注册法人做担保人并非易事。 另外,学生贷款数额一次就数千,但银行的信用审核与贷款发放程序与发放一笔数百万元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差不多。 学生方面,借了钱担心还不起。一位贫困大学生四年大学的总贷款额可达3.2万元。南大一位学生帮记者算了一笔账:假使一个大学生毕业后能顺利找到一份工作,如果收入在1000元,除去他的生活费500元,每月还贷500元,那么他需要6年多的时间才能还清这3.2万元的贷款。这还没算他毕业后租房、结婚、生子等其他开销。 课题之三:今年政策“新”在何 按照中央财政今年核定的贴息计划,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计划发放总量为7亿元人民币,面向39个部委、局、总公司所属的136所高等学校中的经济困难学生。这于去年只有65.4万元的实际贷款额来说,对广大学子将是好机会。 此次国家助学贷款,据分析有以下突破——— 贷款范围扩大:中央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由8个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经办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扩大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贷款对象增加: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扩大至研究生;贷款学生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在读期间贷款期限相应延长,贷款本息在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后四年内还清。 申请条件简化:重点推荐“信用贷款”,鼓励学生靠自己的能力与信用来借贷。 如将见证人界定为与借款人关系密切的自然人,并不必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其职责是:协助介绍人和贷款银行了解借款人的有关情况。 简化贷款手续,扩大贷款规模,为高等学校学生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这些措施无疑都意味着国家助学贷款将成为学生助学贷款的主流。 课题之四:贷款学生“攻”信用 新“办法”中的一项内容颇受好评,就是:“对确实无法提供担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以及其他学生,可发放信用助学贷款”。 清华大学学工部主管学生工作的唐杰处长的看法很有代表性。他告诉记者,以前的办法手续繁琐、申请周期长,担保难找,信用难用。 按照原来的贷款原则,学生要使用信用助学贷款不容易,学生要“使用”自己的信用需要两个条件,一是要由学校做介绍人,二是要有见证人,一般可由与学生关系密切的教师担任。 介绍人负责了解借款学生的有关情况,建立更新和管理借款学生的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有关信用档案。见证人最主要职责是在借款学生毕业后与其保持联系,向贷款银行提供学生的最新有效通讯方式。一旦学生离校后不返还贷款,出现恶意的不返款行为,学校及见证人的名字将公布到报刊。见证人到底应该负有何种责任,也是有争议的问题。 清华大学去年287人使用了国家助学贷款,大部分由其亲人朋友担保,学校并不鼓励教师充当学生的担保人及信用见证人。唐杰处长告诉记者,一是因为贷款学生多,而教师的收入并不多,实质的担保作用不大;二是学生毕业后,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实力还款,大学生属于信用资质较好的群体,尽管中国的信用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但应该从当代大学生开始尝试这一制度。 还贷信用,眼下是学子们要面对的新命题。(本报记者 郦辛 牛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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