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省教育厅表示年内推广到全部省属高校 本报讯 《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补充意见》下发后,广东省教育厅即紧锣密鼓布置推行,力争赶在新学期开学之时,在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等四所中央直属高校率先实施这一中央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计划,并在年内推广到全部省属及部分市属高校。 目前广东省大学生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家庭所在地最低收入标准的经济困难生占在校生总数的8%—15%,这部分人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由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两部分构成,一般前者不高于学生所在校的学杂费,后者根据学校所在地生活标准按每年在校时间10个月发放,总额约在一万元以下。 新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颁布以后,高校原先实行的贷款制度将被取消,但将学费收入总额的10%用于勤工助学、为新入学的困难学生建立“绿色通道”等制度仍将保留。 以往由学校直接发放的贷学金,是用省里4000万元教育基金每年的利息部分来支付的,1998年全省发放总额为358万元,1999年为312万元,2000年上半年为137万元,数量十分有限。今年,广东省大部分高校学费都上调了15%—20%,平均达到4500—5000元,新生的经济困难更为突出。 广东省教育厅对新政策的推广充满信心,已要求省内各高校拿出具体实施细则,并在开学时向新老学生全面宣传,确保每一个经济困难生都能受益。 省教育厅还指出,对于逾期不还贷者,除按照国家规定由贷款人就学的高校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外,还将借鉴上海等地的做法,用个人信用制度来约束当事人。(记者 邓琼)
|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