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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宜宾市查处一起强制学生买保险的案件。两家保险公司被责令停止其违法行为,并分别被处以10万元和5万元的罚金。 据反映,1999年8月28日至9月1日,宜宾市一中、二中、四中、宜宾经济学校等88所学校的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报名之时,均被强制购买“学生平安保险”,费用由学校代保险公司统一收取。由于违背了投保自愿的原则,学生及家长对此颇有意见。 接到群众举报后,宜宾市翠屏工商分局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证实:地处该辖区的两家保险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先后与以上88所学校达成协议,强制学生购买“学生平安保险”,事后由保险公司按比例返回所谓的“代办费”。1999年8月28日至9月1日的5天时间内,就有84所学校为其中一家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160多万元,获代办费8000多元;另4所学校的6200名学生则购买了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学生平安保险”近19万元。(王世齐 本报记者李洪达 实习生吴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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