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新浪寻宝大行动,奖品多多,快来加入!! |
|
|
招生计划予以优惠 免收校舍配套费用 重点高校贷款贴息 允许自己定学杂费 本报济南11月19日电 (记者刘声) 山东省8项扶持民办高校的优惠政策,将于2001年初正式出台。 山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调研员刘凤山向记者介绍:山东省自1998年开办第一所民办高校起,在短短两年时间里,全省民办高校总数已达120所,在校生8万人,占全省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12%。 将要出台的8项鼓励扶持政策包括:优先审批可以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民办高校,在高等教育区域结构布局调整中,优先考虑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对没有达到独立颁发学历证书标准、但近期有望达到的民办高校,可以与普通高校联合办学或成为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二级学院,承担部分高职培养任务;对民办高校的国家计划内高职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专科(高职)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等专科毕业生的同等待遇;取得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民办高校毕业生,可以专升本,学习期满,考试合格,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新政策还对民办高校招生计划予以优惠,保证民办高校有充足的生源,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能够收回办学成本;对新建或扩建的民办高校,除外商投资经营外,当地政府要免收校舍配套费用;切实解决民办高校贷款难的问题,可以对重点民办高校给予贷款贴息;再确定一批民办高校,允许其根据培养成本自定学费、住宿费标准,报省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