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幼女被挤进滚烫菜桶 家长愤然两告幼儿园
http://edu.sina.com.cn 2000/11/25 11:59 楚天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范步)老师一次偶然的脱岗,使一名幼儿留下终身痛苦,也将让该幼儿园付出沉重的代价。23日,记者采访此事时,“责任重于泰山”这句话一直回旋于脑际。
去年5月25日中午,襄棉集团幼儿园开饭时,老师将一桶滚烫菜汤送进教室后离去,3岁幼女李芷婷被挤倒在菜汤里,其背部、臀部、双侧大腿等多处烫伤。
当时法医鉴定其烫伤总面积为15%、程度为二度,不久前进一步鉴定李芷婷为重伤、十级伤残。其家长愤怒之下,两次走进襄樊市樊城人民法院,向幼儿园索赔。
李芷婷的母亲宋小红诉称,当时开午饭时,两名教师将一桶滚烫的肉圆子白菜汤放在教室中,便相继离去,62名幼儿见教师不在,一时秩序混乱地拥向汤桶,仅3岁半的李芷婷被挤坐在汤桶中。小芷婷住院34天,用去医疗费4000余元。去年9月,家长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及襄棉集团告到樊城法院,索赔误工费、交通费及精神赔偿费等2.8万余元。今年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已付医院)、护理费、交通费等6691元,及“精神抚慰金”2000元。
在烫伤事件后的一年半时间里,李芷婷因未植皮,疤痕又硬又厚,常常瘙痒难耐而再未上幼儿园。
今年9月,其家长将她送到襄樊一医院治疗,并再次到襄樊中院进行法医鉴定,结果为重伤、十级伤残。其母又一次走进樊城法院,进一步向幼儿园索赔1.57万元。目前,法院已两次开庭审理此案,由于被告不服中院的法医鉴定结果,法院将于近日再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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