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男女生进异性宿舍,是否应该罚款?
http://edu.sina.com.cn 2000/12/10 06:35 北京青年报
本报实习记者邓兴军报道 日前,东莞市某高校明文规定:凡违反规定进入异性学生宿舍者,第一次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重犯除每次罚款50元外,按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这种硬性规定带来的弊利如何?高校是否有权限制男女生自由交往?等等,一时间社会各界众说纷纭。
“我们学校80%以上的学生对这个规定都很不满。”该高校一位男生说,“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要划清男女界线。我不明白我们这些跨世纪的大学生还要接受几百年前的规矩。我们作为大学生,难道男女同学之间的一些交往都算违纪吗?说到底还是学院方面不肯承担在宿舍发生意外的责任,把一切责任强加在我们学生身上。”
“不应该这么限制”。中国人民大学女研究生同钰莹说,“学校怕出事也不能限制男女的正常交往”。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绝大部分女大学生也纷纷认为完全把异性隔绝在宿舍之外是不对的。86%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学校无权限制男女生的交往自由,他们认为学校交往是社会交往的前奏。
有关专家说,校方在学校限制了男女生在宿舍的交往,但限制不了他们在宿舍以外的地方活动;限制了某一个地点、某一种行为,却限制不了他们的思想。最重要的是,这种做法使处在青春期的男女更容易产生对异性的一种不正常的神秘想象,反而使这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变得不正常了。目前散见于各种媒体上关于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同居的报道屡见不鲜,这说明限制是限制不了的。
尽管如此,一些家长却对学校的这种禁令非常赞同。家长段仪凤说,这种严令禁止可以使学生更安于学习,尤其是女孩子的人身安全受到严格保护,作为家长很放心。
但据了解,各高校对研究生就取消了异性进入宿舍的禁令。对此一位本科生不无讽刺地说,大学生觉悟变化也真快,考上研究生后一个暑假随意出入异性宿舍就没事了?另外,如果我们的女本科生应该被严格地保护,难道我们的女研究生就不应该受到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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