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奔驰在讲课间隙,不断像祥林嫂似地一遍又一遍地说这两个自己最喜欢的真实故事,“真的,我好好喜欢耶……”目的是给你一个学英语的信心先!(自己试着翻成英文先)
俺周奔驰虽然英语一般般,却非要耍上一把酷,起个英文名字:Jack,这个名字来源于俺“泡妞”的难兄难弟——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还有一个是《泰坦尼克》里的泡妞高手杰克)。
让俺周奔驰佩服得五体投地的除了师父周伯通、师兄周星星,就是美国的杰克老兄了。这位杰克老兄泡妞可比中国人辛苦多了:因为在那个特别的年代,美国的“贫困小子”和“小资小姐”在语言上都有天壤之别,所以,想要泡好妞,先把英语学!——不信,就请看看杰克。伦敦写的写的半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看看化名为“马丁”的杰克老兄是如何狂追“小资”小姐罗丝的!
“这只是一个开头,等到我获得……”马丁犹豫了一下,确定了该怎么发音,才又继续说下去,“动力(momentum)-——我开始了解(size up)形势……”
“请不要用size up”,罗丝打断了他。
“估计(get a line on)一下情形,”他连忙改口。
“这在标准英语里是没有意义的”她反对他说。
“我现在开始弄清(get the lay of)形势了”。
看他可怜的样子,她忍住了。因为马丁刚才讲的三个词“size up”、“get a line on”、“get the lay of”(均为看清、了解的意思)都不是标准英语。
“我不会轻易迷路了,我一直都知道我处的方位(where I’m at)”,马丁继续向心爱的姑娘表白。
“不要说wher I’m at。”
“对了”,马丁恍然大悟:“where I am”
罗丝无限感慨:这个人讲起话来,那些不时出现的可怕的语法错误令她吃惊。
马丁心中敲鼓:有些字眼他知道很恰当,可他拿不准发音
为了使他的舌头发出罗丝所熟悉的语音,他反反复复重复着“Never did anything”,“those things”和“if I were”这些语句(注意:马丁以前习惯于说不标准英语:“never did nothing”、“them things”、“if I was”),并用不同的音调默默练习。发“and”和“ing”时,一定要把“d”和“g”发出声来(注意:以前马丁习惯于不标准的英语发音),他上千次地重复着这些发音。
他如饥似渴地学习。他不屈不挠的性格和对罗丝执著的爱是他学习的动力。他把语法书钻研过数遍以后,又开始背起字典来,每天记20个单词。他发觉这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他一遍遍地温习那一串发音越来越长的单词和词义表。每晚睡觉前,他又反复地温习,直到酣然入梦。
不过,这位马丁老兄虽然是美国人,可学习起英语、背起单词来,也并不比俺周奔驰轻松多少,你看:
当他走出图书馆时,他胳膊下夹了4本书……书中每一行字都排满了许多他不认识的多音节词。他站在床上,词典摆在面前,可他看字典的时间竟然比看书的时间还要长。他碰到生词,就查查字典,等这些词再出现时,他已忘了它的意思,只得再查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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