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鬼话到人话--中国人究竟应该怎样学口语 |
http://www.sina.com.cn 2003/03/11 16:59 新浪教育 |
"A word is dead When it is said, Some say. I say it just Begins to live That day." ------- Emily Dickinson 十九世纪中叶,五口通商的结果使广州成为中国人从实用角度开始学习英语的最早地方。当时在广州出现了一本英语教科书,叫做《鬼话》(Devil's Talk)。其实,这部旨在教中国人学习英语的课本不过是一种粗浅的、用汉语注音的英语词汇入门书。例如:把today注为"土地",把man注为"曼"。1884年上海的点石斋石印了一本可以被称之为最早的英语900句的会话书,书名叫《无师自通英语录》。这部书突破了《鬼话》只以单词为核心的编排方式,而代之以译成汉语的英文句子为核心。当然,它仍采用汉语的字词来标注英文的读音。例如:How many chapters are there in this book?这句英文被注成了"好美呢却迫忒儿司阿儿则儿意因祭司不克"。另外,英文在上海更发展成了以通俗的、类似打油诗一样压韵的竹枝词为载体的不乏趣味的"洋泾浜"英语,这就是所谓的"别琴"竹枝词。"别琴"这两个字原本是英文business(生意)的近似汉语读音,后来英国人恶意地取笑这种不准确的读音,于是就用pidgin这个发音相近的英文词来表示胡编乱造的、不规范、不准确的英文。Pidgin English便成了"洋泾浜英语"的代称.举个例子博大家一笑:"清晨相见好猫迎(早上见面说good morning),好度油图嘘阔情(相互问候说how do you do);若不从中市归市(squeeze,意思是敲诈),如何觅市叫先生(称先生为Mr.)。" 从英语习得史的角度看,在这一英语学习的"启蒙期",中国人学习英语的方法特点是:1)完全以字为中心,简略之极;2)完全以汉文化的生存实境来强迫英文就范。换句话说就是:"字本位",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以中制夷"。只是,依照这样的方法学出来的英文真难为了洋鬼子。 1898年,一个名叫马建中的人出版了一部影响巨大的著作----《马氏文通》。这是国人写的第一部汉语语法书,以欧洲语言的所谓"葛郎玛"(grammar)来系统地解释古汉语的文言文。"葛郎玛"这样一种总结语言规律的方法被马建中拿来"以夷制中",使国人茅塞顿开地感受到汉语文言文亦有语言"规律"可循。从英语习得史的角度看,进入这一以"句本位"为特征的英语学习的"理解期"后,中国人学习英语的方法一变而为强调"语法",即注意力转向到英文词与词之间的"构成关系"上,重视完整的句子,旨在理解英文的"意义结构"。对于"启蒙期"而言,无疑这是一次英语学习方法上的革命。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从此以后,中国人学习英语的方法就再也没能跳出这一如来佛的掌心:要么强调"词本位",变着花样背单词,以为背下一部词典也就等于掌握了英文;要么强调"句本位",东拼西凑些连编者自己都未必能解释清楚为什么学习者必须掌握的所谓"精品句子",以为把这些"精品句子"倒背如流,就可以去疯狂地征服世界。结果,中国人的英语学习热从未减退过,而真正的英语交流能力却似乎没有发生革命性的"进化"。 怎样才能告别"哑巴英语",而让自己的英文达到能够进行"交流"的水平呢?首先,让我们廓清一个重要的观念。很多人都对中国英语教学现状表示不满,原因是中国的英语教学培养出的是一种"哑巴"英语。我曾对学生说,中国人要是真能发明出一种"哑巴英语教学法",即学完英语后什么都不会说了,那就太厉害了,因为学了半天最后什么都不会说,那简直就是一种奇迹。我个人认为中国人学到的并非是一种哑巴英语。不错,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学习英语,学了若干年后,等到真正要开口说话时象却哑巴一样说不出达意的话来。造成这种现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我认为第一,中国人把对英语的学习和其它学科的学习放在了同一高度上,把英语学习当成一种知识掌握,而不是当成技能培训。这让我想起庄子说的那句话:"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追无涯,贻矣。"人的一生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但要在有限的生命中学到最重要的东西才会派上用场。所以说,中国人学英语必须把语言和交流分开思考。换句话说,学习全部语言不是目的。语言浩瀚无际,花一辈子时间也是学不完的。但人在日常交流中所能使用到的语言那部分,不过是语言中的沧海一粟。如果把大量的精力只花在语言学习上,试图去征服语言的海洋,那我们就把大量的精力浪费了。而学到的东西大多是在交流中用不到的,或者说需要用的还没有学到手。所以要学会从语言的汪洋里舀起一瓢能解渴的水,而且要学会舀起哪一瓢,这两点至关重要。如果从你舀的那瓢水中能看到交流的大海,那就对了。连钱钟书这样大学问家都宣称他的大作为"管锥编",也就是这个道理.他通过"管"、"锥"看到了整个世界。 语言和交流是两个层次的问题.语言为表达意义提供了基本的"板块",但它并不等于交流本身.学语言不是终级目的,因为语言并不是确定"意义"的唯一场所。也就是说,不要错误地以为:我知道了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我在交流中就能运用了。实际上并非如此.在语言层面上,我们只是对词义进行了大范围内的界定,但意义的真正理解在实际交流过程中才能实现。因此我说,所谓的"哑巴英语"其实是指学生学了很多的英语知识,认为每一个词或短语对应着唯一一个意思,而忽略了在实际交流中意义是变化无穷的,它会涉及到感情、涉及到情景等多种因素.当需要用同一个词来表达不同的意义时,就不会表达了,因此当然也就说不出来了,这也是所谓的"哑巴英语"表现出来的最大特征。这就像一部交响曲写出来,不同的指挥家指挥定会产生不同的意思和效果。因为音乐在某种程度上说和语言是一样的,它是一种在时间中实现的东西,它是流动的,飘乎不定的。语言就是乐谱,而交流是指挥下的现场演奏,关键是看现场指挥怎样去阐释乐谱。 为什么说只有熟悉并掌握了"英语思维方式"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交流呢? 具体来说,交流的全过程由说者(speaker)和听者(listener)这两个因素决定。彼此要想准确无误地理解对方,其中关键是两个人在使用语言刹那间的思维过程或逻辑思维结构是否接近。举个通讯的例子:大家使用的符码都是一样的,但是为什么我们很难截获敌方的电报?因为敌方把电报符码重新定义了。同样的符码对我来说是一个意思,对敌方来说却是另外一个意思。如果不能接近敌方的思维方式,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敌方符码真正的意思,所以说我们要去破解它。但我们破解的不是符号本身,而是破解符号后面的"思维",即依某种方式确定的"意义"。 本书就是设计来把美国人和美国人之间交流的思维方式或交流过程中最重要的东西展示给英语学习者。究竟"说什么"(what to say), "怎么说"(how to say it)能使我们同native English speakers之间的交流明白晓畅,这才是学好英语的关键,而不是我们中国人之间怎样用英语交流能懂,因为我们只要学会了美国人和美国人之间交流的思维方式,我们肯定能把英语口语练好,和美国人进行无障碍的交流。所以说,我们要想"掌握"英语,别无选择,那就是一定要学会去read an American's mind.只要我们掌握了他们的思维方式,我们肯定也就真正掌握了英语。 Edith J. R. Isaacs在给世界著名舞蹈大师Richard Boleslavsky的名著《舞蹈:前六讲》(Acting: The First Six Lessons)所作的序言里有这样一句话:"First to know rightly what to do, and then to do it rightly."("先要正确地知道该做什么,然后再正确地把它做出来。")这句精辟的话表达的也正是我编著本书的最终目的-----为真正想把英语变为驯服的"交流"工具的英语学习者提供一种量化的、扎实、有效、目标明确、循序渐进而又充满趣味的系统训练。我期待着,有耐心读完这套书的读者会充满自信地说: "I made it!让鬼话见鬼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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