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竞赛时间和方法 |
http://www.sina.com.cn 2003/11/24 15:09 英语辅导报 |
1.初赛程序及方式。初赛于2003年11月23日(星期日)9:00—11:00在全国各地举行。初赛由全国统一命题,初赛包括笔答和听力两种方式。初赛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 2.决赛程序及方式。决赛于2003年12月28日(星期日)举行。决赛分两种方式,各地可任选一种:第一种是只参加笔试,第二种是参加笔试和口试,只参加笔试的学生的决赛成绩满分(含听力)为150分。既参加笔试又参加口试的学生的赛卷的笔试卷分数为150分(含听力),口试分数为50分,满分是200分。决赛笔试于2003年12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口试方案和题目由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组委会统一命制,各省级竞赛组委会选择是否统一参加口试,并决定口试地点、时间、形式等细则。 3.赛场设置。初、决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赛区,竞赛活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由参赛的市(地、州、盟)组织进行。各市(地、州、盟)在各县(市、区、旗)设赛点。为了便于学生参加竞赛,各赛点可以根据需要设分赛点,使参加竞赛的学生可以划片就近参加初赛。所有赛点的标准赛场考生必须为30人;非标准赛场考生必须低于30人。凡是安排超过30人为一赛场者,视为违反赛纪。 4.听力测试。所有初、决赛赛点须提前安排和检查好听力、口试的设备和场地。听力测试必须在规定时间统一播放,在规定时间结束,否则视为违反赛纪。 5.初赛评卷。参加初赛的市(地、州、盟)有初赛的评卷权,各赛点和分赛点只能按统一要求组织初赛,无初赛评卷权。初赛成绩须在一周内评出。 6.决赛安排,决赛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赛区统一进行决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评卷,以确保决赛成绩的权威性。参加决赛的学生必须从参加初赛的学生中选拔,按初赛成绩确定。决赛成绩须在初赛结束后两周内评出。 7.初、决赛成绩查询。①初赛成绩可在各地、市级英语教研部门查询。赛后各地教研部门须将成绩公布至各参赛学校。②决赛成绩可在赛后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英语教研部门查询;一等奖成绩咨询可拔打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咨询热线:0435—3940576。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还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www.tefl-china.net)及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上公布获一等奖学生名单。 8.赛区巡视。各赛区的省级竞赛组织机构须派特派员(巡视员)或委托各级教研员检查和巡视初赛及评卷工作;决赛工作由省级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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