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未在长春设立任何分支机构 |
http://www.sina.com.cn 2004/05/12 17:42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
近日,哈尔滨《生活报》以《“长春新东方”拿学生开涮》为题,讲述了哈尔滨市某高校四名学生向“长春文都新东方培训学校”索要该校承诺100%退还的培训费,但要了两个多月仍未拿回的经过。该文题目醒目地采用了“长春新东方”字样。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简称“新东方”)是一个驰名中外的教育品牌。该文在使用上述字样时由于没有进行足够的解释与澄清,极有可能会让广大读者产生误解,以为该文中的“长春新东方”、“长春文都新东方培训学校”就是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的分支机构,对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就该文提到的“长春新东方”、“长春文都新东方培训学校”有关情况,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在此郑重澄清:截止至本声明之日,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未在长春地区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使用新东方品牌、“新东方学校”商标,亦未在长春地区设立任何分校或分支机构。目前所谓的“长春新东方”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没有任何关系。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此前已经一再声明,未经新东方授权和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依法享有权利的商标、名称和品牌。对于非法使用新东方品牌、“新东方学校”商标的任何机构和个人的行为,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有些培训机构故意在其经营活动中使用新东方享有专利权的商标、名称和品牌一事,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保留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的权利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新东方仅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天津、南京、成都、重庆、沈阳、深圳、扬州、加拿大多伦多和加拿大蒙特利尔开设有培训学校。有关这些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和情况介绍请查阅新东方网站:www.neworiental.org,欢迎各界人士垂询。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二OO四年五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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