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CCTV“希望之星”英语大赛报名须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7日 17:09   新浪教育

  2008年度中央电视台迎奥运“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

  报名须知

  2008年度中央电视台迎奥运“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中央电视台等单位共同主办的,以培养兴趣、增强信心、展示风采、树立榜样为目的,旨在选拔全国各行业、各阶层英语爱好者中的佼佼者,展现奥运服务从业者的热情和风采,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大赛定于2007年11月至2008年6月在全国举行,欢迎广大英语爱好者报名参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中央电视台

  合作单位: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全国基础外语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各赛区承办单位,全国总决赛赞助单位

  技术支持: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ETS测评技术(北京)有限公司(TOEIC托业考试)

  智联招聘

  宣传协作:中央电视台、央视国际网络、新浪网、部分赛区新闻媒体

  二、比赛宗旨

  1、培养兴趣、增强信心、展示风采、树立榜样;

  2、成长比成绩更重要,体验比名次更珍贵;

  三、报名及参赛办法

  1、凡喜爱英语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大赛。

  2、大赛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大学成人组、奥运服务行业组五个组别。分为赛区选拔赛、全国预选赛和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

  3、赛区选拔赛阶段,全国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单位设立赛区,各赛区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赛区报名选手的选拔和比赛组织工作。全国组委会监督测评。各组前三名晋级全国预选赛。

  4、全国预选赛阶段,全国各赛区根据地理位置划分为北京、西安、南京、重庆、长沙五个片区,各赛区每组前三名选手按照全国组委会的部署到各片区城市参加。各片区预选赛的试题、评委、赛场监督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安排,选手接待和赛务组织由当地赛区组织单位负责。

  5、参加奥运服务行业组别比赛的选手由全国组委会联系相关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单独选拔推荐产生,晋级选手同大学成人组合并参加全国总决赛。其中教师组的比赛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和全国基础外语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负责组织。

  6、全国总决赛阶段,由全国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中央电视台对比赛全程录像并制作节目播出。

  7、已设立赛区的各地选手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生证或工作证、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报名费,到本赛区公布的组织机构办理报名手续;严格按照本人学习或工作所在地报名,严禁跨区域报名。

  8、未设赛区地区的选手可就近自愿选择到有赛区的地区报名参赛,由该赛区酌情安排比赛。如有选手在就近报名赛区决赛中进入前三名,可获得额外晋级名额,不占用该赛区自有名额。

  9、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自己实际学籍状况报名参加本组别的比赛,严禁学龄前(无学籍)儿童报名,严禁跨组别报名.

  10、为了让更多的选手有机会参赛,已经进入过往届全国总决赛阶段决赛部分的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同组别的比赛。

  四、比赛安排

  1、报名:2007年11月至2007年12月;全国范围内宣传大赛,各赛区在本地宣传发动报名。

  2、各赛区选拔赛:2008年1月至2008年4月;各赛区开展选拔赛,各赛区决赛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30日前。

  3、全国预选赛:拟定于2008年5月上旬进行;

  4、全国总决赛:拟定于2008年5月下旬进行,全国预选赛的晋级选手和奥运服务行业组的晋级选手到北京参加。

  5、节目播出:2008年7月至8月,播出全国总决赛部分实况录像。

  五、奖项设置

  1、赛区选拔赛阶段,由赛区组织单位为获奖选手颁发奖品、证书;

  2、全国预选赛和总决赛阶段,每组设置冠军一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希望奖若干;设最佳语音语调奖、最具学识奖、机智灵活奖等单项奖。

  3、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的《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管理的通知》(2006年3月13日)中的第4条的规定:“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的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活动一律不设奖金奖品。”本届大赛全国总决赛阶段,各奖项一律不设奖金和任何形式的奖品;只为获奖选手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及纪念品。

  4、全国总决赛阶段,根据各赛区代表队成绩,评出团体总分前8名;根据各赛区组织情况,评出最佳组织奖若干;授予获奖证书、奖牌。

  5、大赛组委会将为进入到全国总决赛的选手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六、其他

  1、大赛是一项全民文化公益活动,由中央电视台划拨部分资金用于全国总决赛的比赛节目的录制、节目制作及播出。

  2、参加初赛的选手每人需交纳报名费、初赛费 五十元 。

  3、进入复赛的选手每人需交纳 六十元 的复赛费,赛区组织机构同时向选手赠送大赛指定参考资料《榜样》一套。

  4、进入各省赛区决赛和全国预选赛、总决赛的选手,不再交纳参赛费。

  5、各级赛区可以为报名选手提供与大赛有关的,收费合理的,服务到位的各种必要的有偿服务,由选手自愿参加。

  6、大赛指定参考资料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榜样》丛书和DVD。

  7、全国组委会推荐部分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参考图书,以扩大参赛选手知识面,更好地进行参赛准备,由选手自愿购买。

  “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组委会对本届大赛的所有活动安排有最终解释权。

  七、“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组委会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1号 “希望之星”英语风采风采大赛组委会 邮编100038;联系电话:010-51917271,51917269;传真:51917267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B座21层;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00026;联系电话:010-65999899。

  大赛网址:www.cctv.com(CCTV-10) www.sina.com.cn(教育频道)

  电子邮箱:outlook@ctv.com.cn

  联 系 人:贾同杰;赵楠楠

  “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

  全国组委会

  200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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