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年中招考试改革方案完全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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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2/18 10:03 新闻晚报 | |||||||||
昨天,市教委公布了200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具体内容详解如下: 两考合二为一 今年,上海市取消毕业考、升学考,设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简称“学业考试”
初中学生毕业时参加的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等5门学科考试,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考试卷面成绩为120分,总分为480分。2005年考试安排在6月下旬进行;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学科(开卷)和体育(体育与健身)学科考试,考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2005年考试安排在5月份进行,这两门学科成绩及格及以上考生才能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2005年仍暂含市重点高中和寄宿制高中,下同)和区县重点中学录取;理化(或理科)实验技能等级考核,考核成绩为“合格、不合格”,2005年安排在5月前完成考核。 其他学科的学业考试分别安排在学生初中就读期间(6年级至9年级第一学期间)学完一门考一门。考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推优生”名额增加 今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优生”招生计划扩大到学校招生计划的20%,二分之一或以上计划面向外区县招生,其中寄宿制学校(含有寄宿条件学校,下同)面向全市各初中学校招生;非寄宿制学校面向学校所在区县和指定的周边区县内的初中学校招生;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推优生”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区县重点中学“推优生”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招生数10%以内,只招收学校所在区县内的优秀初中毕业生。 进一步完善本市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简称“优秀生”)免试推荐进入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就读制度。 “零志愿”差额投档 为了不断完善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面向全市的提前招生录取(简称“零志愿”)制度,扩大“零志愿”招生规模(比例)。 2005年“零志愿”招生计划原则上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自主确定,但不少于学校招生计划15%。面向全市招生的“零志愿”招生计划由市教委按本市初中毕业生在籍人数,均衡下达到各区县。“零志愿”招生录取实行1:1.2比例差额投档,由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自主择优录取。市教委负责人介绍,“零志愿”招生录取实行1:1.2比例差额投档,改变“一考定终身”、“分分计较”等问题,各学校可以选择分数低几分但综合素质强的学生。 民办学校公布分数 民办学校招生实施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进行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民办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校舍场地、师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和办学质量”自行申报;由民办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由民办学校参考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确定学校招生录取标准(最低分数线)向社会公布,在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自主招生录取。 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和相应住宿条件。 “特长生退出机制” 各类学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依据和标准,以及录取程序和办法等均须事先向各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本市“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均须参加当年6月份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达到规定录取标准方可录取。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体育和文艺特长生”的招生,本市还将建立“特长生退出机制”,特长生进入学校后,不能坚持运动、锻炼等特长方面的练习,将被退出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