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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变化引领高考趋势--2005上海高招方案详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03/01 15:44  新闻晚报

  上海市教委上周公布了200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今年本市部属高校招生计划与去年基本持平,市属高校计划约为10.7万人,招生计划比去年增长了8%左右;预计今年本市将有13万名考生参加高考,比去年增加近1万。

  在具体考试和录取工作方面,今年基本延续了去年的政策措施。和往年相比,2005年高招呈现出三大新变化:

  三民办高校自主招生

  三所民办高校,即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和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试点,在全国范围率先实行注册入学,即依法自主招生。这三所高校将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并自主实施招生录取,即高校自主招生“三自主”。

  自主招生高校所有工作必须于4月中旬完成,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6月高考,被录取而不报到的考生,当年不得再参加高考。

  高职不再无限降分

  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将实行与本科批次相同的录取办法进行统一录取,后期阶段不再实行去年“放开”的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命题出现“分叉试题”

  上海卷中部分学科将出现“分叉试题”。由于今年部分考生采用了二期课改新教材,因此对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科目的命题仍将维持2004年“一卷不分叉”的办法;对相关科目的命题则采取“一卷两分叉”的办法,即仍采用一份试卷,但试卷中部分试题被设置为A、B题,供两类考生选择。

  “上海卷”的考试与录取

  本市“上海卷”考试科目设置如下表:

  1、表中的“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基础课,其中外语设有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数学分文史类试卷和理工农医类试卷。

  2、表中的“综合”,指“综合能力测试”,是在六门高中课程(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基础上,以高中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为依据,考查考生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应用的能力。2005年开设分别适合文科考生和理科考生在上述六门课程基础上的两种“综合能力测试”试卷。

  3、表中的“1”,指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课程中的一门,称为相关课程。文科考生可在政治、历史、地理中任选一门;理科考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门。为了有助于高校公平录取,仍沿用往年方法,在考试评分后,按文、理两类分别进行相关课程之间的成绩调整,并以调整分计算“3+综合+1”的总分。

  4、凡报考普通高校本科的本市“上海卷”考生,须参加“3+综合+1”考试。仅报考高职、专科的本市“上海卷”考生,只须参加“3+综合”考试。

  5、根据本市“二期课改”的情况,今年对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科目的命题,仍维持2004年“一卷不分叉”的办法;对相关科目的命题,则采取“一卷两分叉”的办法。

  今年本市“上海卷”考生录取办法与2004年一致,具体是:

  1、上海卷“综合能力测试”原始分为150分,2005年继续以考生实际得分的20%,即满分为30分计入总分。

  2、本科以“3+综合+1”的总分划线,总分满分为63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和相关课程满分均为150分,综合满分为30分。录取时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和“3+综合+1”总分排序,由市考试院向学校投档。学校按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高职、专科以“3+综合”的总分划线,总分满分为48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综合满分为30分。录取时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和“3+综合”总分排序,由市考试院向学校投档。学校按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2005年本市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将实行与本科批次相同的录取办法进行统一录取,后期阶段不再实行去年放开式的“自主招生录取”。

  “三校生”报考细则

  “三校生”报考及考试科目设置的办法与2004年一致,具体是:

  1、本市应届“三校”毕业生可选择参加本市5月份举行的高职、专科统一招生考试或6月份举行的国家统一高考,两者只能择一,不能重复。

  2、本市5月份举行的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3+2”,其中“3”为适合本市应届“三校”毕业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基础科目,外语设听力,成绩计入总分;“2”为选考的两门专业技能课,由招生院校负责命题并组织考试,学校组织选考的专业技能课最多不得超过2门。

  3、属于在沪报考范围内的本市历届“三校”毕业生,只能参加6月份的国家统一高考。

  “全国卷”考试科目和录取

  1、2005年“全国卷”种类和考试科目,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按照国家统一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所提供的试卷执行,具体内容等待教育部下达后另行公布。

  2、本市自2006年始所有在沪参加高考的考生均考“上海卷”。

  本市“全国卷”考生的录取办法与2004年一致,具体是:2005年上海“全国卷”考生的录取仍采取往年办法,即在保持“全国卷”考生与“上海卷”考生各批次有相同录取率的前提下,根据计划数,划定“全国卷”考生的本、

专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
。(文/陈莹 李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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