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招生办:高校招生一律不得点名录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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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3/25 11:1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宋荻 实习生 陈志杰 通讯员 廖翊华)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招生办获悉,2005年将公布部分“热门”高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包括高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投档最低分数、各专业志愿录取最低分数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对公布后考生反映的不合理录取或不合理退档的,高校必须加以纠正。 预留招生计划须公布
省招生办规定,未经省招生办公布的计划不得招生。各高校投放的预留招生计划,一律按照教育部“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使用原则,一律不得点名录取。学校对预留的招生计划及使用情况、照顾录取的考生名单,也必须向社会公布。 保送生录取名单要公示 有单独招生任务的高校,比如有保送生、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小语种招生、艺术单考单招任务的高校,则必须把有关的招生政策、录取条件和原则向社会公布,并对拟录取名单实行公示制度,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才上报录取名单。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符合加分条件者也要公示 另外,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生”、省级优秀学生、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体育尖子考生等,将全部在所在的中学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招生办公室反映,一经查实,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加分资格。 各高校必须公布录取名单 今年,各高校需将录取操作规程及操作办法,如进档考生人数、分数情况,分档、录取原则等,如实向社会公布。 录取结束后,各高校必须公布录取名单,公布考生退档原因,公布各专业录取情况,包括专业录取最低分、录取考生志愿分布及分数情况。 不合理退档必须纠正 省招生办公室今年将公布部分“热门”高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包括高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投档最低分数、各专业志愿录取最低分数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对公布后考生反映的不合理录取或不合理退档的,高校必须加以纠正。 省招生办公室对高考试卷保密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凡出现大面积考生试卷雷同或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县市,都将被取消考场设置资格。而触犯刑律的,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