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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2005高招规定出台 高职高专不再降分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04/20 11:49  新闻晚报

  第三批高职(专科)在录取时,不得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昨天,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今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不降分录取可补填志愿

  根据教育部今年严格控制招生计划的规定,第三批高职高专录取时,不得突破最低控
制分数线招生。如招生计划尚有余额,在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补填余额计划志愿。考生补填学校的志愿数可适当增加,补填工作限一次完成。

  增设诚信记录

  今年在考生基本信息中增设诚信记录信息,主要指非应届毕业参加高考者在以前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违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这意味着,考生过去不诚信行为将对录取产生影响。

  过去,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不得报名考试,今年这一规定被取消。

  全国卷与上海卷录取率相同

  在各批次录取时,全国卷考生与上海卷考生都有相同录取率。有关部门将分别划定全国卷各批录取控制

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分段将全国卷考生的考分折算成上海卷考生相对位置的考分,录取时以全国卷折分与上海卷考分等值排序。(记者:金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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