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类加分学生资格认定方案出台 认定工作5.27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05/13 17:24 《北京考试报》 | |||||||||
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安京京) 记者日前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获悉,6类能够享受加分政策学生的资格认定方案已经出台。 据了解,这六类学生包括市级三好学生,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因公牺牲军人和现役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
其中市级三好学生,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都到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资格认定手续,市级三好生要携带北京市教委批准盖章的《北京市中、小学三好学生登记表》。 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要先填写《申请表》,台湾省籍考生由其父母(监护人)单位开具身份证明,到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办理认定手续,归侨(华侨)子女考生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办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中、高考身份证明的通知》的规定到区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办理认定手续;少数民族考生持户口本到原毕业学校办理认定手续。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进行资格认定时,应出具其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确认其身份的证明;现役因公牺牲军人和现役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需出具由军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和军人的相关证件(可持复印件),以上三类军人子女的资格认定工作都由区县中招办负责。学生填写“申请表”后,经过学校初审,最后由区县中招办审批。 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加分考生资格认定工作,由学籍所在区县中招办负责。各类加分考生持认定后的“认定表”或“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区县办理相应手续。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承认其加分资格并负责将此类加分考生列入本区县加分考生分类名单。加分考生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考生和家长应抓紧时间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