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高考司法类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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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5/17 11:5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考试院获悉,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等6所院校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出台。 此招生办法所指的提前录取专业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和另外5所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据了解,报考司法类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报名条件外,还应满足相应条件方可被录取。首先,报考考生应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此外,在思想政治品德、身体条件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 比如,参加邪教组织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等等,此类考生不予录取。 色盲色弱,曾患心肌炎、胃十二指肠溃疡等疾病的考生不予录取;鸡胸、腋臭、罗圈腿、文身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还须通过体能测试。(记者:许静)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