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统考生建诚信档案 违规考生统一用W表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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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03 16:41 《北京考试报》 | |||||||||
昨天,来自教育部办公厅的消息,自2005年起,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教育部办公厅在《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通知》中要求,诚信档案主要内容为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发生违规行为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采集、确认本地区考生的考试诚信记录信息,并建立相应的参加全国统考考
用于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要含有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诚信记录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在考生特征标志信息项中,对有违规记录的考生统一用字母W予以标识。录取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以附加表的方式向高等学校提供违规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违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作为高等学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高校在录取工作中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以及其中考试诚信记录信息等附加表的基础上,提出是否予以录取等相关审录意见。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在全国统考结束后2日内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本次考试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考生实施违规行为的数据统计汇总工作,并及时报教育部。(记者:戚海燕)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