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高考生的一封信:避免犯规莫因小事丢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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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06 17:27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致高考考生的一封信》,提醒高考考生要熟悉有关政策,避免高考无意识犯规。 (小)不用规定笔作答也属违规 去年,全省有51名考生因自认为的“小事”,被取消单科考试成绩。
考试院特提醒考生:规定以外的物品不要带入考场;姓名和准考证号要填写在指定位置,网上评卷科目答题卡上要粘贴准考证条形码;要注意考试铃声,开考铃响后才能答题,结束铃响后不要再答题。 答题时要用规定的笔作答,不用规定的笔作答也属于违规,最终只会增加评卷工作难度,影响高考成绩。在网上评卷科目的答题卡上,主观题一律用0.5mm的黑色签字笔作答,客观题答题和作图都要用2B铅笔。 答题卡要注意保持整齐、干净,切勿折叠或弄破;试卷、草稿纸、答题卡不要带出考场,不能将答题情况转抄到小纸条或其他物品上带走。 (小)通报几则违规事例 省教育考试院昨通报了几则事例,提醒考生作为前车之鉴: 有考生故意将答卷让周围考生看;还有同学有意将答卷掉落地上,让周围同学拾起来抄袭。抄袭者和被抄袭者最终都被取消了当年各科考试成绩。 考试结束铃响后,某考生不听老师劝阻继续答题。该生因此被取消单科考试成绩。 有两位考生事先约定在考试时交换试卷,在答题卡、草稿纸、试卷上写对方的考号、姓名等。结果被监考员发现,取消各科考试成绩。 在评卷过程中,评卷教师发现有两个考生试卷雷同,后经认真调查核实,确属抄袭。两考生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 某考点监考不力,当一位考生趁他人不备涂改他人考号时,监考员未发现,作弊者得以取得高分被某大学录取。受害人对自己的成绩产生怀疑向主管部门申诉。经调查核实,并将笔迹送公安部门鉴定确认后,对作弊者做出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理。受害考生按其成绩和志愿补录到相应高校。 (小)学会保护自身权益 省教育考试院还告诫考生,除了自己不违纪作弊,还要学会保护自身权益。 准考证不要随便借给别人或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号码;考试时,试卷、答题卡要放好,防止别人偷看;考试结束,应将试卷、答题卡翻面放在座位上,并示意监考老师你已交卷。 如遇有人要挟自己共同作弊,要坚决拒绝,如对方不听劝阻,应立即报告。软弱、讲情面只会给自己带来损失。 小资料: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考生违规行为的情形及处理大致有三类: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作弊,考生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如考生有扰乱考试秩序等其他违规行为,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法或犯罪的,送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陈俊旺 沈考)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