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生可“直跳”本科 山东部分高校互认学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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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14 12:33 半岛都市报 | |||||||||
记者从昨天举行的高校招生咨询会上获悉,今年山东省普通本科院校以及部分普通专科学校实行学分互认制度,高考成绩较低的考生,可通过报考专科实现本科愿望。 “学生被我校的专科一批专业录取后,第一年在济南校区读,一年后,分专业按在校生数70%的比例选拔到本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在青岛校区读三年,只要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便可获得本科文凭。”山东科技大学的许老师告诉记者,有些学生高考成绩不理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和山东科技大学一样,山东省的普通本科院校可以这种“1+3”的培养方式,按比例选拔优秀专科(高职)生修读本校或学分互认协议学校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用四年时间将专科生培养成本科生。个别院校的个别专业,如山东中医药大学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专业,实行“1+4”培养方式。 另外,临沂医专、菏泽医专、济宁师专、省电力高专等部分普通专科学校,也可按照与其他普通本科院校签订的学分互认协议,按比例选拔优秀专科(高职)生到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修读学分。 对于学分互认考生,各高校的收费情况有所不同,有的高校收费较高,考生及家长在选择时要提前了解清楚。(记者:刘雪莲)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