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民航空中警察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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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22 1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
3、报名和体检的基本程序 (1)报考者先在报名处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报考者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空警招考”报名推荐表》一份)、《“空警招考”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空警招考”报名推荐表》、《“空警招考”报名登记表》可事先登录人事部、民航总局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认真按栏逐项填写,在指定位置张贴1寸同一底版近期免冠彩色蓝底照片。 (2)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体检。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领取体检表,交纳体检费用(费用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收取),参加体检。请考生注意要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体检注意事项请在民航总局政府网站查询。 (3)考生体检后第三日,可以在民航总局政府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体检,也可以到报名现场进行查询。 (4)体检合格的考生,于7月10日-7月20日在人事部、民航总局政府网站上,查询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要求以及具体考试时间。 (5)注意事项。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材料弄虚作假或填写的信息有重大错误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只能用一个身份证报考和参加考试。考生务必在《“空警招考”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拟参加考试的地点。 (三)笔试 1、时间:7月10日--7月20日在人事部、民航总局政府网站上查询。 2、地点:此次笔试共设置12个考区,分别为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昆明、武汉、太原、沈阳、海口、厦门、济南。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公安专业知识为主)、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4、其他 (1)资格初审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若参加了中组部、人事部组织的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1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60分;参加一个科目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为60分),可不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招考考试大纲》为准。《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招考考试大纲》可通过人事部和民航总局政府网站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人事部确定,并在人事部和民航总局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四)面试和体能测试 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人事部和民航总局政府网站公布。体能测试按照现行的《中国民航空中警察体能考评标准》进行。 (五)考察与公示 对面试、体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在人事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六)专业训练与备案 根据对空警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要进行为期4个月的专业训练,专业训练考试合格者方可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专业训练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招考期间,考生如有问题,可拨打空警总队招考咨询电话进行咨询:010-64091767、13717909385、13717909387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