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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招办负责人:高招不得规定男女生比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07/05 18:53  河南报业网

  7月4日,记者从省招办负责人处获悉,今年的高招录取工作将彰显平等和人文关怀,明确规定,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录取比例。

  另外,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对报考非外国语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不应限制统考外语语种;不得“点招”,即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不得利用调整计划或预留计划
向考生收费。

  为增加高招工作透明度,遏制违法违规事件发生,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方便,省招办要求各地、各高校2005年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六公开”的信息公开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记者王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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