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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400司考冲刺资料:2005司考模拟题卷二答案(6)

http://www.sina.com.cn 2005/08/02 15:10  LG400

  86、AB 87、CD 88、B 89、BCD 90、A 91、A 92、A 93、B

  行政法(94---100题 )

  94. [答案] BCD

  [考点]非诉执行

  [分析]若干解释88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89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执行确有困
难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法院执行。91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和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向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调取有关材料。注意90条: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

  95. [答案]ABCD。

  [考点]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权利义务

  [解析]参见《行诉解释》第23条第2款,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第24条内容: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另《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故ABCD均正确。

  96. [答案]ACD

  [考点]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效力

  [解析] 《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3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第63条: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若干解释》第80条: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生效裁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三)…(四)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

  97.[答案] B

  [考点] 行政诉讼和复议的时效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另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3条第1款:“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第58条第1款:“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见《行诉解释》第73条第1款:“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98. [答案]C

  [考点] 行政诉讼管辖

  [解析]本题涉及到的行政处罚行为是针对公民吴某所拥有的企业,对该企业予以停产、查封处罚。依《行政诉讼法》第19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公民吴某应向不动产企业厂房所在地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对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其出发点是考虑到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可以比较方便地对不动产进行诸如查封、拍卖等措施。

  99.[答案]ABC

  [考点] 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

  [分析]《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当事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同时,该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本规定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一)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二)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三)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100.[答案] ABC

  [考点]刑事赔偿范围

  [解析]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才进行赔偿。本案中公安局和检察院的行为依据原来的法律法规并未违法,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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