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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400司考冲刺资料:2005模拟题试卷三及答案(11)

http://www.sina.com.cn 2005/08/02 15:18  LG400

  商法(60----67题)

  60.[答案]AC

  [考点]公司转投资的对象、债券发行主体、公司的减资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2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由此可知,该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而不能向合伙企
业投资,A项不符合法律规定,该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其投资额不能超过该公司净资产(1200-200)1000万元的50%,即500万元,因此B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应选。《公司法》第16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得低于6000万元。本题中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只有1000万元,却决定“发行100万元公司债券”,不符合该条规定。因此C项应选。根据《公司法》第186条规定,该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按法律规定程序减资,D项的“减少注册资本50万元”后,该有限责任公司还有注册资本1150万元,没有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因此,D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应选。

  61. [答案]ABCD

  [考点]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合伙企业事务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㈠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㈡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㈢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㈣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㈤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㈥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㈦ 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62. [答案]CD

  [考点]破产债权

  [解析]破产债权是指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能够通过破产分配由破产财产公平受偿的财产请求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0条、31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可知,CD为正确答案。乙银行因派员参与破产程序花去的差旅费属于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能作为破产债权,B项不正确。另根据该法第29条规定:“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甲公司要求收回其租赁给松花江公司的一套设备,是基于其对该设备的所有权而享有的取回权,故A项不正确。

  63. [答案]ABD

  [考点]保险利益

  [解析]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没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便不能生效。根据《保险法》第12条规定,可知,保险利益的成立须具备三个要件:(1)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合法利益;(2)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即嫩购用金钱估计;(3)必须是确定的利益。题中,A项彩票是否中奖还不确定,某甲对彩票的利益也就是不确定的,由此某甲对彩票不具有保险利益;B项胎儿还不是民事主体,还不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C项恋爱关系不是法律关系,某丁对之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ABD为应选项。

  64[答案]ABCD

  [考点]破产无效行为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二)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五)放弃自已的债权。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显然,ABCD四项都应选择。

  65.[答案]ABCD

  [考点]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解析]由《公司法》第43条规定可知,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ABCD四项都应选。

  66 [答案]B

  [考点]涉外票据保全票据权利的法律适用

  [解析]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又有发生在我国境外的票据。本题中,李某携带的汇票的付款地在印度尼西亚,因此该汇票是涉外汇票。根据《票据法》第102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故此,答案为B。

  67.[答案]ABC

  [考点]票据付款地的认定

  [解析]根据《票据法》第23条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第79条规定,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第86条规定,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直接适用这些条款的规定,可知答案为ABC。

  民诉法(68----75题)

  68.【答案】CD

  【考点】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裁决

  【解析】《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故B错C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故A错D对。

  69.【答案】ACD

  【考点】仲裁裁决的有关规定

  【解析】《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故A正确。《仲裁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故B错误。《仲裁法》第51条第2款:“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C正确。《仲裁法》第56条规定:“对裁决书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故D正确。

  70.【答案】ACD

  【考点】法院调解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故选项ACD不适用调解。另,《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故B选项应当调解。

  71.【答案】ABC

  【考点】起诉的条件,关于受理问题的主要司法解释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A符合起诉条件,D不符合起诉条件。《民诉法适用意见》第150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 )项规定的条件的限制。”故B正确。《民诉法适用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故C正确。

  72.【答案】BCD

  【考点】认证的规则

  【解析】《民事证据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B属于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C属于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D属于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都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A属于与该未成年人年龄和智力状况相当的证言。

  73.【答案】AC

  【考点】人民调解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故A正确,B错误。第6条规定:“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故C正确。第10条规定:“具有债权内容的调解协议,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以,只有被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人民调解协议才是执行依据,D错误。

  74.【答案】ABD

  【考点】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的相关规定

  【解析】在学习中要注意相关程序的对比。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的共同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1)从程序的启动看,需基于权利人的申请,而无答辩,故A对。(2)从程序的进行看,没有开庭审理的程序。督促程序设计了债务人提出异议的程序,公示催告程序设计了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程序。故B对,C错。(3)从程序的结果看,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不服,均不能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故D对。

  75.【答案】AD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中管辖、期间、财产保全的特别规定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意义,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故A对。《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故B错。《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二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故C错。《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故D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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