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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提醒 不要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录取通知书

http://www.sina.com.cn 2005/08/03 11:08  河北日报

  本报8月2日讯 日前有考生和家长反映,某些个人和机构声称可以在最短时间拿到高考录取通知书,但需交纳一定费用。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这些“一手交钱一手给通知书”的承诺。

  今年教育部首次规定,院校必须在收到省级招办的录取名册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由于任何高校的录取手续均需要由省招办集中办理,按照规定,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不但不能进行电子注册,而且也不能获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据了解,考生获悉

录取结果的方式有很多种,但以录取通知书为准。许多考生填写的收取录取通知书的地址为所在中学,那就应及时到中学查询、领取。省教育考试院有关人士提醒,假如考生确已录取但又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可以通过
邮政
部门查询。如确认通知书寄发有误或遗失,可同招生院校联系补办相关手续,然后按时报到入学。(记者:仝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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